胡塵陰霾悲四月(1)張志新之死
在中共統治的七十多年裡,以言治罪,血腥殺害了無數有識之士和普通民眾。大部分受害者都淹沒在歷史的長河裡,連名字都沒有留下。僅有不多的犧牲者,還能讓後世的人們緬懷和追思。也足以彰顯中共罄竹難書的罪行一角。四月這個月份就有許多犧牲者,其中最知名的是張志新………..
4.4. 1975
張志新之死
張志新(1930年12月5日—1975年4月4日)
張志新出生在天津一個大學音樂教師家庭, 父親張玉藻曾參加辛亥革命,
1950年,朝鮮戰爭爆發後, 正在河北師範學院讀書的張志新參加中國人民志願軍, 進入軍事幹部學校學習。1951年1月, 張志新被從部隊保送到中國人民大學俄語系。1952年, 張志新提前畢業後留校,在俄語系資料室工作。那時, 曾真任中國人民大學哲學系團委書記。 1955年10月1日兩人結婚。1955年12月, 張志新加入中國共產黨。1957年, 他們夫妻同時被調往瀋陽工作,均為中共遼寧省委機關幹部, 1962年,張志新被調到遼寧省委宣傳部當幹事。
1968年,張志新曾對同事透露自己對文化大革命「 很多事情不能理解」,遭同事秘密舉報為反對文化大革命。不久, 中共遼寧省委宣傳部將張志新和3萬多工作人員送到盤錦的幹校學習 改造。幹校指責張志新反對文化大革命, 並成立專案組對其進行批鬥。張志新曾在批鬥會上說:「 強迫自己把真理說成錯誤是不行的,讓我投降辦不到。人活著, 就要光明正大,理直氣壯,不能奴顏婢膝,低三下四。 我不想奴役別人,也不許別人奴役自己。 不要忘記自己是一個共產黨員,不管出現什麼情況,都要堅持正義, 堅持真理,大公無私,光明磊落……」, 並在批鬥會上對文革打擊劉少奇等大批幹部提出質疑, 同時認為不應該對毛澤東進行個人崇拜。1969年9月18日, 張志新以反革命罪被捕入獄。張志新在獄中堅稱自己無罪,並寫下《 一個共產黨員的宣言》: 對關係黨和國家前途命運的一些問題發表意見,提出看法, 這是忠於黨的表現, 是一個普通黨員對待路線鬥爭應盡的義務和權利。
張志新在監獄備受折磨,監獄工作人員用鐵絲鉗住她的舌頭和嘴巴, 把拖布往裡面噻。她的雙手被反銬在身後, 背上背著18斤重的鐵鎚,腳上帶著腳鐐, 遼寧省的政治官員多次在獄中毆打張志新,將其頭髮拔光。 陳禹山稱政治官員多次派遣男犯人對其實行強姦、輪姦。 之後張志新寫下遺書,準備自殺。被發現後嚴加監視, 並且把她綁起來召開批鬥會,批判她「以死向黨示威對抗運動」。 法院下達的離婚判決書送到監獄。1970年5月, 張志新被遼寧當局以「反對毛澤東主席、反對江青同志, 為劉少奇翻案」的罪名判處死刑,報送遼寧省高級人民法院核准。
遼寧省高級人民法院的謝越在1979年接受陳禹山採訪時回憶: 遼寧省高院軍管會把張志新案首先給一處副處長高振忠審。 高振忠認為「毛主席指示『一個不殺,大部不抓』, 張志新是動口不動手的,不搞破壞的。在組織會議上, 黨員在黨的會議上發表自己的看法,構成犯罪嗎?要判張志新勞改。 」他考慮判兩年以上有期徒刑,經研究得到認可, 謄抄審判意見稿時把刑期改為15年。但是, 張志新在關押期間謾罵監獄長,喊「打倒毛澤東」。 此事驚動了遼寧省最高負責人、瀋陽軍區司令員陳錫聯,他發話說: 「留個活口,當反面教員,不殺為好」。於是改判張志新無期徒刑, 投入瀋陽監獄強迫勞動改造。
1973年11月16日,監獄組織犯人參加一次批林批孔大會, 報告人在批判林彪推行「極右路線」時, 此時精神已經失常的張志新突然神智恢復,站起來喊:「 中共極右路線的總根子是毛澤東。」 因此被認定「仍然頑固堅持反動立場,在勞改當中又構成重新犯罪」 ,被提請加刑,判處死刑,立即執行。但因故未馬上執行。
1975年2月26日,中共遼寧省委常委召開擴大會議, 再次審批張志新案件。出席這次會議的有毛遠新等17人。會上, 蔡文林作了《關於現行反革命犯張志新的案情報告》。 會議中毛遠新發表了他的意見說,「判了無期徒刑, 還一直相當反動,看來是死心塌地;服刑期間還那麼瘋狂,還犯罪, 讓她多活一天多搞一天反革命,殺了算了。」此話一出導致她死亡。 2月27日,遼寧省高級人民法院遵照省委常委擴大會議決定, 給遼寧省瀋陽市中級人民法院下發文件:「 你院報省審批的張志新現行反革命一案, 於1975年2月26日經省委批准判處張犯死刑,立即執行。 希望遵照執行,並且將執行情況報給我們。」3月6日, 監獄有人提出,張志新「是否精神失常」的問題向上級報告。 張志新由於在行刑前經過多日「小號」(一種只能坐, 不能躺卧的特小牢籠)以及酷刑的折磨,已經被逼瘋, 用饅頭沾著經血吃,坐在大小便里。
1975年4月4日,張志新在受盡酷刑折磨之後, 被綁赴瀋陽市東陵區大窪刑場執行槍決,終年45歲。在處決前, 張的喉管被割斷並捂住口鼻以阻止其發聲。 從陳禹山發布的信息來看,割喉的命令出自毛遠新,亦有人提出「 毛遠新沒有相關命令」「並未割喉而是割聲帶」的意見。 一個女管教員目睹慘狀旋即昏厥,後因另罪被捕,囚17年。 另一名贊同張志新言論的黨員被判處有期徒刑18年。
她的監禁生涯從1969年到1975年一共持續了六年, 直至被執行死刑。 關於她的筆錄目前尚未被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安部公開。
張志新言論觀點:
在社會主義革命和社會主義建設階段中,毛主席也有錯誤。 集中表現於大躍進以來,不能遵照客觀規律, 在一些問題上超越了客觀條件和可能,只強調了不斷革命論, 而忽視了革命發展階段論,使得革命和建設出現了問題、 缺點和錯誤。集中反映在三年困難時期的一些問題上, 也就是三面紅旗的問題上。」
對「三忠於」、跳「忠字舞」,她說:「過去封建社會講忠, 現在搞這個幹什麼!搞這玩意幹什麼! 再過幾十年的人看我們現在和黨的領袖的關係, 就像我們現在看從前的人信神信鬼一樣不可理解。」「 無論誰都不能例外,不能把個人凌駕於黨之上。」「 對誰也不能搞個人崇拜。」
1978年10月16日,遼寧省營口市中級人民法院撤銷原判, 宣告張志新無罪。1979年3月1日, 遼寧省瀋陽市中級人民法院發文宣布,「 為張志新同志徹底平反昭雪」。3月9日, 中共遼寧省委召開常委會,報告張志新案件的複查情況, 遼寧省委第一書記任仲夷說:「張志新同志是一個好黨員, 堅持真理,堅持黨性,堅持鬥爭,寧死不屈。 我主張和贊成定為烈士,予以徹底平反昭雪」。3月31日, 中共遼寧省委為她平反,並追認為革命烈士。8月, 在第五屆全國人大第二次會議上,任仲夷就張志新冤案的專題說:「 從張志新被害事件中,人們更加深刻地理解到, 沒有健全的社會主義民主和社會主義法制, 無產階級專政就會變成法西斯專政。」
隨即,中共遼寧省委作出《關於為張志新同志平反昭雪、 追認她為革命烈士的決定》,張志新冤案全部平反,告一段落。
張志新平反後,安葬在瀋陽回龍崗革命公墓,墓碑題詞「探求真理,
【簡評:中共對張志新的懲罰、凌虐、殘殺, 只是中共無數罪行中之一例。其令人深思之處, 不僅在於中共邪教之殘忍足以印證中共是比」法西斯專政「 更兇殘的極權主義魔教,對人類是不可容忍的禍害, 也印證了中共邪教對其信徒也是滅絕人性的魔道。 中共作為劊子手出面為張志新」平反「、追捧她為」英雄人物「、」 最美奮鬥者「,非但是卑鄙醜惡的黑色幽默, 也是對張志新的再度蹂躪。而在人類歷史的審判席上, 張志新雖然尚未徹底醒悟,但以其經歷的慘烈痛苦和抗拒, 其魂魄終能從共產黨員的枷鎖中獲得解脫。在張志新亡魂面前, 中共無人可以有臉自稱為人; 絕無任何一個共產黨黨棍可以憑藉某些」糾錯「 言行便得以逃避其沉重的罪責。中共的下場只能是徹底的死滅。 但如此簡明的道理並非人人都能理解,尤其是」紅色家庭「 出身的成員是很難認同的,包括許多深受紅色專制邪教迫害、 毒害者。包括許多勇敢的」改革派「人士, 至今無能無力無願跨入反專製革命之」雷池「。然而,可以預料: 當革命大潮湧起時,越來越多的改良派人士包括中共黨員終會徹悟。 須記得滿清覆滅之際有大批官軍投入革命, 而且太多革命派都曾經有過迷信共產邪教的經歷, 覺醒是需要一個過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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