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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公民聯盟倡議

    中華民國公民聯盟倡議 全球華人申領中華民國護照 理由是:按中華民國國籍法之規定,出生時父或母為中華民國國民,屬中華民國國籍。1949年10月之前出生的大陸人,自然都“屬中華民國國籍”的中華民國國民。他們的子女因其父母都是中華民國國民,所以也都“屬中華民國國籍”的中華民國國民。 可以認定:大陸人民都是因不可抗原因無法承擔義務的具有中華民國國籍的中華民國國民! 因此我們提出這一申請,申請文本如下,如果妳認同這一立場,請聯絡我們,提供下列信息,我們統一遞交中華民國外交部,謝謝參與! 聯絡我們:rocgongmin@gmail.com 公元2023年6月10日 中華民國外交部: 按中華民國國籍法之規定,出生時父或母為中華民國國民,屬中華民國國籍。1949年10月之前出生的大陸人自然都“屬中華民國國籍”的中華民國國民。他們的子女因其父母都是中華民國國民,所以也都“屬中華民國國籍”的中華民國國民。 因此我向中華民國外交部申請中華民國護照。 聲明如下: 一、以真實姓名,宣誓忠於中華民國憲法! 二、註明原住地,不作任何移民事宜之用! 三、申請此護照,只是為表明本人之立場: 絕不做中共國的奴民! 要做中華民國的公民! 中華民國肇始於辛亥革命,屬於全體中華兒女! XXX 性別     年齡 原住地:X省X市……. 目前居住: 聯酪電郵:

  • 公聯公告

    評賴清德的就職演說 捍衛世界和平!保衛中華民國! 新年致辭 民國力量國同道聚餐、交流 紀念中華民國行憲日 號外,慶雙十節文告 徹查孫林事件 聲明和呼籲 第一號 全球華人申領中華民國護照 第二號 關於美國國家安全的呼籲 第三號 建議(征求意見) 第四號 致美國國會參眾兩院 第五號 《啟動對中共違犯(禁止生物武器公約)的調查和懲罰》 聯署名單

  • 公聯簡介

    公聯簡介 中華民國公民聯盟簡稱【公民聯盟】或【公聯】。 由不願做中共國奴民,自認為是民國公民或希望成為民國公民的人們組成。 公聯的使命 公民聯盟,旨在淪陷區終結中共黨權專制的復辟,重建中華民國。 真正的中華民國 我們所理解的真正的中華民國是涵蓋兩岸三地,屬於全體中華兒女的國家。臺灣是中華民國的自由區,大陸是中華民國的淪陷區。 如果中華民國現政府能承擔起終結黨權專制暴政的領導責任,那就是帶領全國人民收復失土。 如果中華民國的國號被拋棄,臺灣現政府放棄了對淪陷區的主權,那麼兩岸三地的民眾必將掀起光復民國的大潮。 如果中華民國現政府不拋棄中華民國國號,但放棄了中華民國的實質,拋棄了孫中山和三民主義,將中華民國“臺獨化”,一句話:現政權背叛了中華民國。那麼中國人民有權而且必須重建肇始於辛亥革命的中華民國新政府!

  • 黄花岗公园

    1930年代的纪功坊 黄花岗公园(黄花岗七十二烈士墓)位于广东省广州市先烈中路,是为了纪念于1911年4月,孙中山领导的同盟会在黄花岗起义中英勇牺牲的七十二位烈士而修建。除了七十二烈士墓之外,墓园内还陆续地修建了王昌墓、邓仲元墓、冯如墓、潘达微墓、史坚如墓和杨仙逸墓。 七十二烈士尸骨由潘达微收葬,他1906年参加中国同盟会,三‧二九起义失败后,购得东郊红花岗,改原地名为黄花岗,是以秋日黄花喻烈士不屈的品格,黄花岗之名沿用至今。 原处只是黄土一抔的墓地,甚为荒凉。1918年,滇军师长方声涛(方声洞之兄)募款修墓,广州国会非常会议议长林森又募得侨资赞助,建纪功坊、墓亭及立碑石。墓园为著名设计师杨锡宗设计,孙中山亲手栽植了马尾松。1919年,林森等审核得56人姓名,由汪精卫书石。1922年,又核实有16名烈士姓名,再由汪精卫补书于石,全部刻于《广州辛亥三月二十九日革命记》石碑的背面。 1924年,大本营军政部与广东省长公署保护墓园布告:大本营军政部及广东省长公署奉孙中山大元帅训令,以《布告第一一号》文,由军政部长程潜及广东省长廖仲恺联合签署发布。公布划定黄花岗七十二烈士墓园地界范围。 现时墓园内仍存有刻有全文的石碑,落款时间为1924年2月。上述范围也说明了为何先烈路有如此多的革命志士的墓地。墓园落成后不久,有人认为,整个结构像公园式,因内有茶亭、水池、音乐台等游乐设施,有失庄严,建议改为坟场式;纪功坊上的自由神,是外国人崇拜的偶像,不宜用在纪念七十二烈士的坟场中。因此在1930年5月,广东省政府第五届委员会第78次会议议决重修黄花岗坟园计划。改建工程分三期进行,最大工程有二:纪功坊上的自由神像换成国民党党徽;改建墓道,开辟正南大墓道,正面大路入口处建筑一座宏伟古朴的牌坊,上嵌孙中山1921年所题“浩气长存”四字,作为正门,原来的大门改为侧门。整个改建工程至1937年3月竣工。 49后,广州市政府重修并扩建了该陵园,并命名为黄花岗公园。潘达微墓于1951年自模范监狱旁迁入;范鸿泰墓于1958年自先烈路二望岗迁入。因城市的发展,道路的开拓,本来广袤而完整的七十二烈士墓园被分割得支离破碎;把一个庄严肃穆的烈士陵园,压缩为一个不大的“公园”。烈士墓落成之初纪功坊上曾仿照美国及法国设有象征共和理想的自由女神像,由美洲华侨党员赠送,神像约有两米多高,头戴七束光芒冠冕,左手挟着《中华民国临时约法》、右手举槌,正对前方墓塘碑亭顶部的自由钟,警醒革命者尚未成功,仍需努力。当时在神像脚下,左右各蹲伏着一只石雕雄鹰,亟待向蓝天飞翔。1936年,因被认为作为外国人偶像的自由神放在坟场不合适而改成国民党党徽石块。、 49后,原来的自由女神像被重新放回,此时神像左手中的槌子已不知去向,于是被塞上了一杆枪,象征“枪杆子里面出政权”。文化大革命期间,广州市近千名红卫兵于1966年8月28日在墓地汇集,举行宣判“散发著资本主义毒素”的“自由神”大会。大会后,红卫兵登上墓顶,手持铁锤将“自由女神”推倒砸碎,并换上一支约2米的水泥塑火炬,寓意“星星之火可以燎原”,文革的烈火可以烧遍全中国。后因北京直接干预,纪功坊其后才没有被红卫兵用炸药炸毁。陵园内几乎所有墓碑、石碑的碑文均曾被红卫兵破坏,某些人名被凿去,被修理过的文字有:中华民国、国民党、革命、浩气长存、孙中山敬题、民国十年、蒋中正、胡汉民/胡汉民先生/胡汉民敬题/番禺胡汉民书、林森、陈炯明、陈逆炯明、汪兆铭/汪精卫、邹鲁/鲁(邹鲁撰文的自称)、袁世凯、总裁。两年后,有人认为这支火炬与整个建筑的风格不协调而将其移走,剩下光秃秃的坐垫。1981年12月11日,刚成立的广州市人民政府(前广州市革命委员会)决定重修黄花岗陵墓,当时发现原来纪功坊上的自由神像已失踪,文革时期换上的火炬也没有了,碑亭上国民党徽被挖去,不少碑文被凿去,墓道上两条连州青石透雕龙柱的龙须被打断。继而拨款重塑自由女神像,新雕像仿照美国自由女神像,手持火炬,由广州美术学院的一位教授、雕塑家林毓豪和罗国强重新塑造,左手持法律书,右手高擎火炬,意味自由将在法律的严格保护下。被毁坏的碑文等后来被重新填补,但时至今日仍能清楚可以看到修补痕迹。而黄花井上被凿掉的青天白日图案则没有修复。 ——————————— 黄花岗起义,是中国同盟会于1911年4月27日(清宣统三年三月二十九日)在广东省广州市发起的一场起义。这场起义于1910年11月13日在槟榔屿会议上由孙文提出,并由黄兴主持筹划。1911年1月18日,黄兴在香港成立起义统筹部,以赵声为总司令,黄兴为副总司令。初定起义日期为4月13日,但由于武器装备尚未到位、温生才自行刺杀广州将军孚琦、策应起义的新军大部即将退伍等多种原因,起义时间最终被推迟至4月27日,即农历三月廿九日。4月23日黄兴赶赴广州成立起义指挥部。起义原计划配合新军、巡防营和巡警队,分十路进攻夺取广州城,并进一步推动全国范围的革命。但起义信息泄露,指挥部被迫遣散大量人员,原攻城计划则转为刺杀计划。4月27日起义正式爆发,因姚雨平、胡毅生和陈炯明按兵不动,原计划的四条进攻路线仅剩黄兴一部130余人。起义部队之后攻入两广总督署,发现总督张鸣岐已经逃跑。水师提督李准的两个防营随即前来镇压,起义部队在随后的巷战中被冲散,大多被俘或阵亡。关于起义失败的原因,黄兴认为除了武器装备运输缓慢、温生才刺杀孚琦等意外事件之外,姚雨平等人贪生怕死而不配合起义为主要原因。而姚雨平等人认为自己只是支持起义延期,并非贪生怕死。 起义中的死难者被同盟会会员潘达微组织社会力量安葬于红花岗。潘达微认为黄花岗比红花岗更能代表烈士的精神,故称烈士安葬地为黄花岗,此名后来广为接受。中华民国成立后,农历三月廿九日即为革命先烈纪念日。在1924年国民党中执委会议上,因考虑到农历存在闰三月,遂将起义纪念日期改至阳历3月29日以避免混乱。1943年国民政府将3月29日定为中华民国青年节。 1908年,同盟会会员倪映典加入广州新军,并在新军中发展革命力量,许多新军士兵被发展为革命党。1909年11月,同盟会在香港正式成立南方支部,胡汉民担任支部长。单独负责西南各省的党务和军务。1910年2月12日,倪映典组织广州新军的一标、炮一营、炮二营、工程营、辎重营等共计三千余人发动起义,是为庚戌新军起义。起义开始后不久,倪映典只身与清军谈判,在谈判结束时遭清军杀害,起义部队随即失去指挥,不久即宣告失败。但这次起义极大鼓舞了华侨对革命的信心,大批华侨自发给同盟会捐资来资助革命;同盟会方面也从这次起义中意识到,新军可以作为重要的革命力量,但必须要有合适的指挥者。 1910年11月13日,孙中山在槟榔屿与黄兴、赵声、胡汉民等举行会议,会议考虑到广州新军第二标因被缴械而未能参与之前的起义故而得以完整保留,以及第三标一营和巡防队也有相当数量的革命党人,于是决定在广州再举行一次起义。会议还计划,在起义胜利之后,由黄兴和赵声各率领一部起兵北伐,以期取得全国范围的响应。因此是次起义也称第三次广州起义。 1911年1月18日,黄兴抵达香港,主持这次起义的筹备工作。1月底,黄兴成立了起义统筹部并自任部长,以赵声为副部长。起义统筹部下分八个课室:调度课,课长姚雨平;交通课,课长由赵声兼任;储备课,课长胡毅生;编制课,课长陈炯明;秘书课,课长胡汉民;出纳课,课长李海云;调查课,课长罗炽扬;总务课,课长洪承典。各课在广州共设置了38处分支机关,很多机关为同盟会的女会员以女眷身份作为掩护而租赁的。此外在广州百花街,起义统筹部还设置了实行部,负责制造炸弹和准备暗杀活动。 槟榔屿会议结束后,孙文等同盟会会员着手筹集起义经费。为此,孙文特意致函咸马里和布思,委托他们在美国筹集钱款。此外黄兴在东南亚的新加坡、暹罗、吉隆坡等地募集款项;胡汉民、邓泽如、谢良牧、姚雨平等人也分别从事筹款事宜。陈耀垣、冯自由和黄芸苏等人则负责在美洲等地筹款。所有的筹款活动几乎全靠募款人的游说。经多方奔走,同盟会会员们募集到了总计157,213元。 本次起义原本所依赖的武装力量,包括新军第二标、巡防营和警察。但由于警察并没有战斗力,且巡防营经常被派驻在广州以外的地点,黄兴和赵声等人就将新军第二标作为起义的骨干。庚戌新军起义之前,加入同盟会仅仅签订一份盟单。此次起义筹备时,在签订盟单的基础上,每人再配发1元。相关的盟单在签订完成后随即回收至香港的同盟会南方支部。此外,起义统筹部还试图发动广州周边的巡防营、警察和民军,让他们在起义爆发时从外围向广州发动进攻。为此,黄兴长子黄一欧等四人在1911年初抵达广州并投考了巡警所,最终顺利通过考试。随即这四个人在巡警中展开了起义宣传。 起义统筹部决定选拔一批能直接听命于起义领导机关的人员作为骨干队伍,其中包括黄兴所辖的林时爽、方声洞、林觉民、喻培伦、熊克武等人,以及赵声所辖的宋玉琳等人。这些人被选作发难的先锋,称为“选锋”,起初招募了500人,经扩招后总人数达到800人。这些选锋来自除留学生之外,还有来自海外的华侨。统筹部花费了65981元购买了大量枪械和子弹。起义统筹部还联络了湖北、湖南等地的新军,相约在广州起义成功之后互为响应。另外,起义统筹部在上海设立了办事机关,以和江苏、浙江、安徽等地的革命党人取得联系。同时,统筹部还派遣了方君瑛等人前往桂林,与广西新军中的革命党人相接洽,以便起义成功后相互相应。 1911年4月8日,黄兴主持召开了起义统筹部的发难会议。这次会议中,将赵声任命为总司令,黄兴任命为副总司令。会议还确定了起义部队攻打广州的十路进攻计划:黄兴率南洋和福建的100名选锋攻打两广总督署;赵声率江苏、安徽的100名选锋攻打水师行台;徐维扬和莫纪彭率北江的100名选锋攻打督练公所;陈炯明和胡毅生率民军和东江的100名选锋拦截清军,并占领归德门和大北门的城楼;黄侠毅、梁起率东莞的100名选锋攻打警察署和广中协署,同时防守大南门;姚雨平率100人攻打飞来庙和小北门,以便放新军入城;李文甫率50人攻打石马槽军械局;张六村率50人攻占龙王庙;洪承典率50人攻打西槐二巷的炮营;罗仲霍率50人破坏电信局。此外会议还设置了放火委员,在旗界和租界设置了9处放火点,起义时由同盟会女会员放火,以便扰乱清军军心。 会议制定的起义时间原为4月13日。但由于4月8日同盟会会员温生才自发地前去刺杀水师提督李准,并最终杀死广州将军孚琦,导致清政府严密设防,起义统筹部最终决定推迟至4月底举行起义。黄兴先行于4月23日进入广州,并将起义指挥部设在了越华街小东营五号。24日,起义指挥部召开作战会议商讨起义的具体事宜,期间胡毅生和陈炯明以起义所需款项尚未到齐,购买的军火也没有到位为由请求推迟起义时间,经商议后起义时间推迟到26日。而赵声由于在广州熟人太多,为了避免暴露,决定延后抵达广州,并以宋玉琳为自己的临时代表。黄兴到达广州后,以军火仍未到齐、新军第二标的士兵将于农历四月初大批退伍等原因,将起义时间向后推了一天,定在了当月27日,即农历辛亥年三月二十九日。。 4月23日至25日,清政府突然收回了新军的枪械上的枪机,同时大批清兵进入广州城,而始平书院、三眼井等革命党人的军火库遭到清军的突击检查,装备全部被清缴,运输的炸药也被清军搜走不少。另外,清军在城内的龙王庙突然增加了驻扎兵力。起义指挥部因此认定,起义的信息已经被泄露。香港统筹部对此给出了缓期起义的建议,陈炯明和朱执信对此持同意态度,而姚雨平对于临阵反复更改时间持反对态度,认为如此做起义必然失败。黄兴见此情形,认为继续延期与解散起义部队无异,遂下令解散起义部队。但鉴于此次起义已经花费十万余元,黄兴为今后革命能够继续向华侨筹资,最终决定以个人行动的方式举行起义。 4月26日上午,遣散令发出,大多数革命党人陆续撤出广州。此时林时塽、喻培伦以广州城内巡警局正在大规模搜查革命党人为由,建议立即发动起义,否则即使遣散也会被逮捕。黄兴接受了这一建议,于是准备集结尚未撤离广州的三四十名革命党人直接攻击两广总督署。此时姚雨平和陈炯明回报,称与同盟会联系密切的顺德第三营被调回了广州。鉴于这一情形,黄兴立即电告香港总部,表示仍将举行起义,起义时间仍定在4月27日。因大批革命党人已经离开广州,原有的攻打广州城的计划,转为以暗杀广州城内清政府高官为主要任务的计划。在新的计划中,原有的十路攻打广州城的计划,也由于人手不足而缩减为四路进攻:黄兴率部攻打两广总督署;姚雨平率部攻打小北门,占领飞来庙,迎接新军和巡防营入城;陈炯明率80人巡警教练所;胡毅生率20余人防守大南门。 计划制定完成之后,黄兴向香港总部再次发出电文,敦促革命党人尽快赶来广州,策应起义。但香港方面建议晚一天发动起义,以便撤回的革命党人能够返回广州参加起义,但黄兴仍决定于4月27日发动起义。是日为农历辛亥年三月二十九,因此起义也称三二九广州起义或辛亥广州起义。 4月27日,黄兴所部以在胳膊上缠白布,脚穿黑面树胶鞋,作为分辨敌我的标志。当天下午五点三十分,起义正式爆发,但参加起义的仅有黄兴一队,其余三队均未出现。仅剩的起义部队被均分为两个部分,其中一部由黄兴率部离开小东营的起义指挥所后直扑两广总督署;而徐维扬则率部殿后。黄兴所部抵达两广总督署,林时塽等人用炸弹击溃守门的卫兵。选锋们随即突入署内并与其余卫兵展开枪战,候补知府李象辰和总督卫队管带金振邦在枪战中被打死。革命党人一度占领两广总督衙门,之后黄兴负伤。 黄兴等人四下搜捕两广总督张鸣岐,却发现张鸣岐已经逃往水师行台。此时喻培伦带领数名选锋攻打督练公所。很快李准派自己下属的两个防营分三路围堵起义部队。起义部队随即纵火后撤出衙门,撤出时遭遇到了一支巡防营部队,林时塽误以为对方是前来接应的部队并上前接触,但这支部队其实是李准下属的巡防营,林时塽当场遭枪杀。撤出衙门时,黄兴右手的两根手指在交火中被子弹打断。 由于起义军和政府军力量悬殊,黄花岗起义很快失败,大批革命党被捕牺牲。此后黄兴将部队分为三路突围: 来自花县的40余人由徐维扬率领攻打小北门以迎接新军入城。部队赶至小北门时,却发现新军没有得到起义的消息,进而没有前来策应起义。期间该部遭遇观音山的清军袭击。随后该部转而前往水师行台,于正南街、二牌楼等地与清军展开巷战,后从小北门逃出,并最终在三元里遭遇清军。徐维扬让其余6名选锋撤退,自己和选锋徐怀波前往城西营救其他革命党人。最终撤退的6名选锋遭遇清军全部战死,而徐维扬和徐怀波最终幸免于难。 来自四川、福建和海外的选锋由刘梅卿、马侣率领攻打督练公所,与喻培伦所部会合。选锋们最终在洪桥被冲散,喻培伦所部数人选择前往小北门,但被带路的打更人引错了路线,最终不得已进入源盛米店内继续与清军作战,清军随即放火烧店,店内的选锋大多受伤被俘;选锋莫纪彭在被冲散之后直奔巡警教练所请求支援,但此时黄一欧等四人已经投入到了起义之中,其余巡警们发现革命党人力量单薄之后并未参加起义。 剩下的十余人由黄兴亲率出大南门,以接应巡防营。这批选锋在双门底遇到了一支巡防营部队,双方随即展开交火。交火中起义部队发现对方原本应该是策应起义的,只因没有再胳膊上缠白毛巾而误伤,但对方阵中的革命党人温带雄已经被选锋方声洞开枪打死。起义部队随即被冲散,黄兴最终独自化妆渡过珠江,在同盟会女会员徐宗汉所在的秘密机关内得以包扎伤口。此后又转移至广州城河南的“胡宅”内隐蔽起来。 起义被俘者至少31人,其余大部阵亡,只有极少数人幸存。被俘人员中包括宋玉琳、陈可钧、李文甫等人,在被清政府审讯后遭到杀害。黄兴、朱执信等逃脱,喻培伦、林时爽、林觉民、方声洞等赴死。 起义被镇压后,广州城全城戒严,清军和巡警组成的军警搜查队在城内搜捕未来得及逃离的革命党人,只要发现疑似革命党人,当即枪杀。此外军警搜查队还在城内搜查革命党人存放的各类武器,搜出大量枪支、炸弹等。得知起义事发之后,赵声和胡汉民率领部分选锋赶赴广州,却因清军戒严而无法进城,只得分批撤退。赵声随后在“胡宅”内与黄兴会合。而黄一欧则在广州戒严有所松懈时,从暂避处赶回了香港。 黄兴在起义失败之后,与胡汉民一同撰写了一份起义始末的报告书,黄兴将起义失败归咎于四点:一是准备时间过久,人比军械先到,导致泄露了风声;二是起义队伍中出了叛徒,让敌人提前做了准备;三是温生才自作主张的刺杀行动和新军的退伍,都是对起义造成意外影响的障碍;第四是姚雨平、胡毅生和陈炯明三队人马临阵脱逃,导致起义部队陷入孤立无援的境地。黄兴在报告书中称姚雨平等三人为“鼠子”,抨击三人贪生怕死临阵脱逃。而姚雨平在起义失败后辗转于南洋多地举行报告会,称自己和另外两人仅仅是因为对起义时间有疑虑而未参加起义,并非贪生怕死。 清政府在枪杀革命党人后,故意将革命党人暴尸街头,时至5月1日才允许广州地方善堂清理街道。此时之前没能参加起义的同盟会会员潘达微说服时任广东清乡总办的江孔殷和广东广仁善堂为烈士备置棺材。经潘达微指挥工人清洗、辨认、等级,共清理出72具烈士遗骸。这些遗骸最终被收葬于广州红花岗。后因潘达微在《平民报》上发表《咨议局前新鬼录,黄花岗上党人碑》一文中,有意将红花岗改为黄花岗,故而这72名烈士被称为黄花岗七十二烈士,这次起义也被称作黄花岗起义。 起义结束后,沙面的外国军舰和士兵处于高度戒备之中。对此张鸣岐派李准到沙面向各国领事通报情况,并以让各国领事受惊为由致歉。在这之后,成功镇压起义的李准遭到了张鸣岐的猜忌,加之革命党人在广州日益频繁的刺杀活动,致使李准后来对革命党人保持中立,之后逐渐倒向革命党人,并最终在辛亥革命中推动了广东光复。赵声在起义失败之后回到香港,悲愤成疾,当年5月18日病逝于香港,年仅30岁。8月5日,中国民主革命家杨守仁得知起义失败后,因过度忧愤而于英国利物浦的大西洋海湾投海身亡。 1912年,赵声被南京临时政府追封为上将军。而参加起义的陈得平、冯熙周等人在幸存下来之后,转赴云南讲武堂受训。黄兴在起义失败后革命活动转为以刺杀为主,先后主持了针对李准和广州将军凤山的刺杀活动。这次起义在全国范围内激励了革命热情,间接推动了武昌起义的爆发。孙中山评价黄花岗起义,称这场起义与武昌起义具有同等的价值,堪称“惊天地,泣鬼神”。 1917年,孙中山在南方主持护法运动期间,时任广东驻粤滇军第四师师长、烈士方声洞的哥哥方声涛被任命为广州卫戍司令。方声涛遂与护法军政府参议院议长林森发起捐款,以修建黄花岗七十二烈士陵园。该建造项目于1918年建成,共修建纪功坊、墓亭和碑石等建筑。1922年,72名烈士的身份被全部查实。此后陆续查实身份的牺牲的战士达到102名。1932年该墓由广东省政府出资,再次得以扩建。这次扩建修建了新的墓道和牌坊,以及一座新的莲花池。 1911年6月,黄花岗烈士墓就有两次拜祭活动。中华民国成立后,至1924年之前,每年的阴历三月二十九日都会在黄花岗烈士墓举行公祭活动。1924年6月30日,国民党中央执委会第39次会议上,考虑到阴历有闰三月二十九日,难免引起祭祀活动的混乱,于是将公祭日期改为了阳历的3月29日。这一决定自1925年起开始施行。1938年3月1日,国民党五届中央党务委员会第70次会议将阳历3月29日定为革命先烈纪念日,并决定在每年的这一天举办纪念大会,以纪念包括黄花岗烈士在内的革命先烈。 起义军130 多人,徐氏兄弟48 人。收歛费用亦徐氏兄弟捐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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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阳明山中山楼是位于中华民国台北市阳明山的多功能会议设施,1965年10月动工、1966年11月12日竣工启用,由修泽兰设计,占地约18,000平方公尺,外型的中式宫殿式建筑样式为主要特色;楼高三层,内部设有可容纳1,800人的会议厅(中华文化堂)、与可容纳2,000人的餐厅各一座。目前由国立台湾图书馆辖下的“阳明山中山楼管理所”负责管理。中华民国总统及副总统在1996年改由公民直选之前,皆由国民大会代表选出,而中山楼正是国民大会迁台后的主要开会场所,至2005年国民大会终止运作;因此中山楼除历经多次总统选举,也是中华民国宪法历次增修的会议所在地。中山楼建筑亦常为新台币钞券、邮票的主题图像,为现版新台币壹百元纸钞背面的代表图像。中山楼在设立之前,其周边陆续由“革命实践研究院”、“国防研究院”进驻,以及之后的“国防部青邨干训班”,并兴建介寿堂、讲堂、宿舍等设施,与中山楼及周边地形呈现特殊景观,并具历史意义,周边建筑群在2013年11月20日被台北市政府公告为“中山楼周边园区文化景观”。 中华民国政府迁台后的1949年,国防研究院将领计画合赠一栋住宅予兼任国防研究院院长的总统蒋中正祝寿,取名为“嵩寿楼”,并邀请修泽兰建筑师设计。蒋中正在看过设计图后,将其改为能容纳800人开会的建筑,并定名“中山楼”,之后再要求改为能容纳1,200人的空间。然而由于兴建经费庞大,所需1,500万元,因此计画暂时搁置。 1965年适逢国父孙中山先生百年诞辰,而时任总统蒋中正为纪念此事,并同时发扬中华文化,期使中华民国政府在正式集会、庆典、接待国宾时,有适合之场地,并让国际人士领略中华文化之精粹,因此再次召见修泽兰讨论中山楼兴建之事,之后在1965年10月动工,由荣民工程处承包,1966年11月完工,在同月12日(国父诞辰纪念日)由蒋中正主持落成典礼。中正堂落成后在1966年11月13日至16日对外开放,估计约有10万人次参访。 自1972年2月21日,国民大会召开地点改在中山楼中华文化堂,同年3月22日由第一届国民大会第五次会议选举出中华民国第五任正副总统,直到在1990年3月21日在此选出第八任正副总统。 多次的国宴、接待侨胞、退辅会辅导会议、1967年世界反共联盟第一届大会、1969年亚洲国会议会联合会、1984年中美工商联合会议惜别晚宴、1987年亚太影展开幕典礼等活动都在中山楼举行。 建筑特色 中山楼是全世界迄今唯一一栋盖于硫磺口的建物,硫磺口是日治时代的草山温泉涌泉地,位于大会议厅之讲台西侧,早年供应附近温泉旅馆使用,为减低地热,则以十数根圆管钻入讲台下方,使地热沿管线喷出。 中山楼正面朝向纱帽山,并与牌楼、同为修泽兰设计的“圆讲堂”、“国防研究院图书馆”(国建馆)连成一线,而两侧分别有百寿桥、香山桥。中山楼的牌楼北侧刻有“天下为公”,南侧刻有“大道之行”,牌楼下方喷水池的古龙浮雕为杨英风设计。 中山楼全楼以中国宫殿建筑式样为本,依山势而建,以绿色玻璃瓦覆顶,搭配红檐、白墙,建筑主体之屋顶采单檐歇山顶。由于此为纪念中华民国国父孙中山百岁诞辰之建筑,因此在设计与装饰上融合许多吉祥元素,如:寿字台阶、百寿桥、福字灯座、蝙蝠方格门等。建筑照明部分,有多达48种造型各异之宫灯遍布内外。室内布置则有欧豪年、高逸鸿、黄君璧、江兆申、王壮为、季康之书画作品。 中山楼的兴建基地后方倚靠七星山,两侧各有一条温泉溪──松溪、磺溪,其地基为坚硬的火成岩、软泥与硫磺土混杂,需要用炸药炸掉大范围的磐石才能整平基地,然而因高温蒸气使爆破工程执行不易,因此修改设计,依地势高差分层规划台阶。另外,地基下方的硫磺土遇水会发热并冒出蒸气,因此在基地钻孔设置硫磺气导管,并且考量硫磺气对建材的损害,建材避免使用金属,连桌椅的榫头都不用钉子。建筑师在设计时将每根主要立柱依地势与地质加长、加大,使之深入至硫磺土层以下,最深可逾12公尺。为防止硫磺土对建筑之侵蚀,以热柏油浇灌柱子与柱础,再以铝箔油毛毡包覆,隔绝硫气。 轶闻 由于中山楼坐落于大屯火山群的硫磺地带上,故在中山楼举行餐会的时候,接待方所准备的银制餐具容易接触空气中的硫产生黑色的硫化银斑点,故要平均20分钟左右要更换一次。关于中山楼的风水传说,则是其位于龙脉之上,位置与士林官邸、圆山行馆及总统府连成一线,左青龙、右白虎,前有纱帽山,左右还有松溪、磺溪环绕,形成“玉带围腰”。 此外,中山楼当前列为禁区的二楼含有“总统套房”的设施,有模拟台海战争、蒋中正用于指挥作战的兵棋室,内有四台完全依照中国大陆沿海地形制作的立体模型图,及对匪作战地形图;且兵棋室的屏风后方,还有一张床,为蒋经国的办公室,据说是蒋经国为了尊敬先父,不愿使用父亲生前的房间,才在兵棋室下榻。 台北市政府在2013年11月20日公告“中山楼周边园区文化景观”,其范围包含中山楼以南至湖山路一段道路以北,包含阳明山中山楼(1999年公告市定古迹)、青邨国建馆(2013年公告历史建筑)、青邨圆讲堂(2013年公告历史建筑),及周边的介寿堂、舜水楼、梨洲楼、松柏村、八卦升旗台。 草山在日治时期发展为温泉休闲胜地,在草山前山地区除了有民间的温泉旅馆,亦有草山贵宾馆(战后为第一宾馆)、草山公共浴场众乐园(现为台北市教师研习中心)、草山警察疗养所、草山林间学校、始政四十周年记念台湾博览会的观光馆(之后改做草山贵宾馆别馆,战后为第二宾馆)等设施。二战后的1949年10月,蒋中正总统来台参加台湾光复周年庆祝大会期间,就曾住在草山第二宾馆。在1949年国民政府迁台后,同年8月在第二宾馆成立国民党总裁办公室,10月在原本的草山林间学校设立革命实践研究院(在阳明山的基地称阳明山庄),陆续兴建介寿堂、国建馆、阳明新村等设施,使此处成为反共复国人员的培育基地。1959年10月1日,革命实践研究院迁到木栅的中兴山庄,此处改由国防研究院使用,并兴建圆讲堂、舜水楼、黎洲楼,中山堂则在之后落成。1975年9月28日,革命实践研究院回此处。1994年1月,国防部总政战部青邨干部训练班与革命实践院对调而迁至此处,故此处又被称为“青邨”。青邨和中山楼在2005年11月1日移交教育部,2007年后闲置至今。 国民大会(简称国大),依据1946年制定的《中华民国宪法》,国民大会为五权宪法中的最高权力机关,代表全国国民于中枢行使政权。1949年中华民国政府迁台后仍继续在台澎金马运作至2005年。 在《中华民国宪法》原文中,国民大会由国民大会代表(简称国大代表、国代)组成,其最重要职权为选举中华民国总统与中华民国副总统。 在法理上,《中华民国宪法》原文虽未改动,但依据中华民国政府迁台后所修订的《中华民国宪法增修条文》,宪法半数文本已经停止适用;但由于《中华民国宪法增修条文》的有效期限为国家统一前,所以与国民大会相关的《国民大会组织法》《国民大会职权行使法》《国民大会同意权行使法》等相关法律仍然没有废止,故国民大会处于冻结中止状态,而非废止。国民大会冻结后,2012年3月第8届立法院院会由台湾团结联盟党团提出上述三法的废止案,但因届期不连续原则,并未完成审查。 国民大会由孙中山提出。在中华民国宪法的设计中,孙中山认为,“政”是众人之事,“治”是管理,“政治”亦即管理众人之事。照此,他将政府的功能分为政权与治权。人民有选举、罢免、创制、复决四种政权,而治权则由五院(行政院、立法院、司法院、考试院、监察院)行使,提供人民必要的协助。其中,关于监督政府、领土主权及修改宪法等中央政权交由国民大会行使,并将国民大会的宪法层级置于五院之上。如此一来,人民透过选举国民大会的代表于中央机关行使政权,进而控制政府施政的治权,使得政权与治权之间达到平衡,人民权益不受政府侵害,人民也得以享受政府所提供的一切功能。 1946年10月11日,由中国国民党领导的国民政府宣布于11月12日召开制宪国民大会,中国共产党、中国民主同盟等党派拒绝参加。国民大会为等待第三方面提交名单而延期三天,1946年11月15日召开制宪国民大会,与会者基本上是1936年选出的代表,通过《中华民国宪法》。 1947年11月21日至11月23日,全国依照宪法同时举行第一届国民大会代表选举。1948年3月29日至5月1日,选出之国民大会代表在南京集会,正式召开行宪后第一届国民大会。为应付第二次国共内战之扩大,会中首先启动修宪程序通过《动员戡乱时期临时条款》,并举行了第一任总统、副总统选举选出了总统和副总统组成了行宪后的中华民国政府,此届国民大会亦被称为“行宪国民大会”。 国民大会第一次会议经由修宪程序,在1948年4月18日议决通过《动员戡乱时期临时条款》,同年由国民政府公布施行、并且优于宪法而适用,使得南京宪法于公布后不久即无法真正落实。国民政府迁台后,宪法的适用性以及国民大会的职权逐渐受到质疑。于是在1991年确立了第一届国大代表的退职,并开始遴选新任国代以及调整宪法,其后历届国大于1991年、1992年、1994年、1997年、1999年与2000年共完成六次宪法增修,此时期的国民大会亦被称为“修宪国民大会”。对于国家中央的行政体制以及宪法内容作了多次修正,包括: 1991年确认两岸分治之事实,区隔台澎金马自由地区与大陆地区;并废止动员戡乱时期临时条款。 1992年通过总统由中华民国自由地区全体人民直接选举。 1997年通过精简台湾省政府的组织层级,称为冻省。 2000年更改立法院组织,以及将国民大会虚级化甚至之后废除,皆朝向一院制国会体制。 第三届国民大会代表任期至2000年(民国八十九年)5月19日止。按照第六次修宪后之中华民国宪法增修条文(2000年4月25日公布),国民大会组织变更如下:国民大会代表为三百人,在立法院提出宪法修正案、领土变更案,或提出总统、副总统弹劾案时,于三个月内采比例代表制选出,国民大会于选举结果确认后十日内集会,集会以一个月为限,国民大会代表任期与集会期间相同,即俗称任务型国民大会。其职权为复决立法院所提宪法修正案、领土变更案及议决立法院提出之总统、副总统弹劾案。 随着中华民国政治发展,选举总统的权限由国民大会下放至全体人民,国大亦不再常设,仍透过选举组成,任务完成随即解散。 2004年8月,宪政史上首次立法院修宪院会,以198位出席立委全数赞成,三读通过“国会改革、公投入宪”宪法增修条文修正提案。依此次立法院通过的修宪提案,将废除国民大会,未来立法院通过的宪法修正案、领土变更案,将交由公民投票复决。此修宪案仍须经过选出的国大代表复决通过,才正式生效。因此于2005年动员选出第四届国民大会以表决该修宪案,并广泛被认定为最后一届国大,称为“任务型国大代表”。 2005年6月7日该届大会第二次会议,复决通过宪法增修条文修宪案共六个条文,包括国会改革案、公民复决、废除国民大会等三大议题。 第一条规定公投复决入宪、废除国民大会; 第二、五、八条是配合废除国大后的职权移转; 第四条是国会(立法院)改革条款及总统弹劾流程修正; 第十二条则是订定公投复决门槛。 同年6月10日公布前述条文,实行58年的国民大会制度走入历史。 国民大会自2005年冻结之后,依照现行《中华民国宪法增修条文》之规定: “宪法修正案”及“领土变更案”须经立法院立法委员四分之一之提议,四分之三之出席,及出席委员四分之三之决议后提出。经公告半年,于三个月内交由自由地区公民投票复决,有效同意票过选举人总额之半数,即为通过。 总统、副总统之“罢免案”须经立法院立法委员四分之一之提议,全体立法委员三分之二之同意后提出。交由自由地区选举人总额过半数之投票,有效票过半数同意罢免时,即为通过。 1947年《中华民国宪法》规定,国民大会之集会原依宪法规定于每届总统任满前九十日举行,另依第三十条有关规定,得召集临时会。然而预定改选的1953年,由于中华民国政府已失去对中国大陆的控制权,从而导致第一届国大代表原选区(除台湾、金门、马祖与大陈)无法办理选举而全体无限期延任,曾被讥为“万年国会”。 1947年第一届选举名额:2961,政府迁台后来台报到者1578名,至1991年底仅剩565名代表。 1992年第二届选举名额:325 1996年第三届选举名额:334 2005年任务型选举名额:300 国民大会设秘书处处理会务,并设秘书长一人。1996年国民大会设议长前,秘书长为其事实上的“常任首长”,对外代表国民大会。自1948年至1997年,秘书长在国民大会集会期间由大会主席团提请大会决定任命,不集会时只设置代理秘书长,由政府任命;国民大会设议长后,秘书长改为常任制,1997年至2001年,秘书长改由国民大会议长遴选;2001年后,秘书长又改于开会期间由大会主席团遴选。2003年,国民大会未集会期间之业务依法移交至立法院,秘书处和秘书长改于任务型国民大会集会时临时设立。历任秘书长除洪兰友外在任职时均为国大代表。 1960年3月11日,第一届国民大会第三次会议修订通过《动员戡乱时期临时条款》,规定:“国民大会创制复决两权之行使,于国民大会第三次会议闭会后,设置机构,研拟办法,连同有关修改宪法各案,由总统召集国民大会临时会讨论之。”根据总统蒋中正核定的《国民大会宪政研讨委员会组织纲要》,同年7月1日,国民大会宪政研讨委员会正式成立. 按照《组织纲要》规定的任务,宪研会经过一年半的研讨工作,于1961年12月25日第二次全体会议通过了“国民大会创制复决两权行使办法草案初稿”案及“国民大会宪政研讨委员会对有关修改宪法各案研讨结论”案(即所谓“宪研宪草”;宪研会并建议国民大会将此项研讨结论“留俟大陆光复后国民大会集会进行修宪时,作为研讨之基础”)。1962年2-7月,宪研会就上述两案广征社会各方意见,最后于当年12月16日将两案及相关意见文件一并呈报总统蒋中正,完成阶段性任务。 1966年2月,蒋中正召集第一届国民大会临时会,将宪研会呈报的两权行使办法及宪研宪草提交大会。国大临时会审查通过了关于行使两权的《临时条款》修正案及“国民大会创制复决两权行使办法”,并决定在大陆光复前暂不修改宪法本文。同时,国大临时会还决定继续设置研究机构,研讨宪政问题,不以两权行使为限,因此于2月7日修订通过《临时条款》,将上次通过的关于研究机构的条文改为:“国民大会于闭会期间,设置研究机构,研讨宪政有关问题。”同年3月23日,第一届国民大会第四次会议重新制定了《国民大会宪政研讨委员会组织纲要》。 1966年7月1日,根据新的法源,国民大会宪政研讨委员会重新成立,仍以总统为主任委员,国民大会秘书长为秘书长,全体国大代表为委员,由国民大会秘书处办理日常事务;同时,根据《组织纲要》规定,由主任委员指定谷正纲为副主任委员,并设置常务委员和若干研究委员会。宪研会平时研讨宪政问题,每年12月25日(行宪纪念日)在台北中山堂举行全体会议,国大代表因此得以借宪研会名义实现每年定期集会。 1991年5月,总统李登辉公告废止《临时条款》,宪研会失去法源基础,于当年7月1日终止运作。 原本的国民大会是用来代表人民行使监督政府权力的权力机关,立法院是政府的立法机关,当时起草宪法的人对五权宪法存在认识上的偏差,因为五权宪法中的五权不是五权分立相互制衡,而是五权共治,前提是一个全能的政府拥有五个职能机构,分别是立法机构,司法机构,行政机构,考试机构,监察机构。 从性质上的分析立法委员与国大代表的区别就是:一是前者是民选专业官员(设计游戏规则),后者是人民利益代表(选择游戏规则),二是前者是选区选举,后者是按照地区(县)或利益团体人口比例选举出来的。相当于把美国三权分立中的参议院打造成了一院制的立法院,把众议院提升到了国家权力机构的位置。 国民大会的性质一直是法学界争论的焦点。孙中山在《五权宪法》书中将其作为政权机构,负责选举、罢免、创制、复决。他的原始构想是将其作为类似美国选举人团性质的非议会组织。孙中山提出了政权,治权分离的思想,即“国大有权,政府万能”。在这个思想下,国民大会不能视为有立法权的议会,而是一个掌握政权的机构。孙中山又把立法院作为议会,并由国民大会选举产生。五院之间互不牵扯,无须互相负责,仅需对国大负责,以达到政府万能的目的。有学者认为,孙中山设想的国民大会处于一个尴尬的地位,作为议会,则它人数太多,议事效率低下;作为选举人团,它的人数又太少,难以代表四亿国民。且立法院间接民选又失去议会的直接民意基础。 国共内战时1946年政治协商会议宪草采取中共建议,则将国民大会虚化,各省议会合为无形国民大会,即联邦制。但在各方对联邦制的反对下,张君劢重新设计了宪草,巧妙地限制了国民大会职权,将其开会次数减为六年一次且创制权与复决权被变相拖延。这是减小国民大会权限,且绕过联邦制的折衷办法。 有观点认为,国民大会只有选举罢免总统权和修宪权是危险的,国大既为全体国民选举,而权力较少,将致使其频繁运用修宪权以扩大自身职权,导致国家因频繁修宪而政局动荡,即有学者所谓其“成事不足,败事有余”。1948年第一届国大召开时即有张知本等人要求修宪扩大职权,后播迁台湾又出现国民大会代表自肥案。国民大会的认受性受到质疑。 但亦有观点认为:中华民国宪法前言在整部宪法中可以做为宪法解释与适用之依据,亦是宪法本文的一部分,且具宪法效力与拘束力之性质。然宪法前言所云之“中华民国国民大会受全体国民之付托,……依据孙中山先生创立中华民国之遗教,……制定本宪法”,至今日国民大会虚设化、立法院作为国会独大治权一相比较,似有违宪之疑虑。

  • 重慶

    仿建的重庆国民政府大楼 重庆陪都时期是指中华民国抗日战争期间由1937年11月至1946年5月间迁都重庆的时期。此段时间内重庆的地位和头衔有:“中华民国战时首都”、“中华民国陪都”、“盟军中国战区司令部驻地”等。 1937年,国民革命军在对日作战中接连失利,大片国土失守,同时首都南京告急。由于当时与日本相比中国军事实力差距悬殊,因而自战端开启以来,中国军队对日作战虽竭尽全力,三军效命,但还是大都失利,致使无法组织有效的防御会战。同年10月,国民政府决定进行战略撤退,同时将南京首都政府机构进行迁离。先撤至湖北汉口(今武汉国民政府旧址),10月,国防最高委员会决议迁都重庆。12月,军事委员会迁武汉办公。 关于迁都重庆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点原因: 重庆由于地处四川省东部,四川盆地丘陵地带,市区四周环山,主城半岛长江和嘉陵江环绕,东面又有三峡和大巴山作天然屏障,易守难攻; 重庆为长江上游航运交通枢纽,交通便捷; 重庆有完善的工业(含军工)基础条件; 重庆虽然物产贫瘠,但所属四川省自古就被誉为“天府之国”,土地肥沃,物产丰富,有极大的战略储备资源。 国民政府迁都后,重庆从一个中国西南的工业城市一跃成为当时中国的政治、军事、经济、文化中心,同时,重庆也承担了极为惨重的代价。由于地势阻挡,日本陆军无法进入四川盆地,遂改变战略。1938年2月18日起,日本陆海军航空部队对重庆展开“航空进攻作战”,为期近6年的“无差别轰炸”,史称“重庆大轰炸”。至1943年8月23日轰炸战略停止,重庆市损失惨重,仅市区市民死亡11,889人,受伤14,100人,房屋毁坏17,608栋,重庆市区大半化为废墟,市区工商界的直接损失就达500万美元以上。史学界最新的统计数据为:死亡2.36万人和受伤3.78万人,共6.14万人。 但是中国政府并未再做任何退让和妥协,对日政策始终保持强硬,民众各界也积极开展各种救亡运动。最后,日军进攻中国西南的战略计划流产。 1937年底,中华民国抗日战争令首都南京市告急,11月17日国民政府迁至湖北汉口。 1937年11月20日,中华民国国民政府发布《国民政府移驻重庆宣言》,国民政府从武汉迁至四川重庆,重庆成为中国战时首都。 1938年10月24日,日军攻陷武汉。 1939年4月,发布《抗日总动员纲领》。 1940年9月6日,国民政府发布《国民政府令》,正式确认重庆为“陪都”,且“还都以后,重庆将永久成为中国之陪都”;同年11月,大韩民国临时政府亦迁往重庆,12月1日经国民政府许可,重庆成为其名义上的临时首都。 1941年12月9日,国民政府在对日作战4年之后,正式对日本宣战。 1941年12月23日,中美英三国联合军事会议在重庆曾家岩蒋介石官邸召开,三国军队结为同盟。 1941年12月31日,鉴于中国战场的重要地位,在美国总统富兰克林·德拉诺·罗斯福倡议下,同盟国中国战区司令部在重庆成立。 1942年,国民政府军事委员会委员长蒋中正被反法西斯同盟国任命为盟军中国战区最高统帅。 1944年4月,日军进攻至贵州独山,距重庆仅400公里,重庆危急。蒋中正任命总参谋长何应钦与陈诚亲自率军前往贵州将日军击退。 1945年8月15日,日本昭和天皇宣布无条件投降,抗日战争结束。 1946年5月5日,国民政府发布《还都令》,政府各机关陆续回迁至南京市。 1949年10月11日,中华民国总统令:中央政府订于38年10月15日起在陪都重庆开始办公。 1949年11月30日,共军进入重庆主城区,中华民国政府撤退至成都。 行政 1938年3月,中国国民党临时全国代表大会在武汉召开。会议中所通过的文件形成了日后在重庆施行的行政制度。会议通过的《改进党务并调整党政关系案》确定蒋中正为中国国民党总裁,汪精卫为副总裁,明文规定总裁行使党的最高权利,并加强了中央对地方党政组织的有效控制,设立三民主义青年团;通过了《抗战建国纲领》和《组织国民参政会案》,决定在原国防最高会议参议会的基础上设立国民参政会;制定了抗战时期国民政府的基本政策,确定了蒋中正在战时的权利统一,蒋介石发表了他著名的抗日宣言:此次抗战,为国家民族存亡所系,人人皆当献其生命,以争取国家民族之生命。 《抗战建国纲领》是国民政府在抗日战争期间的行政纲领,包括外交、军事、政治、经济、民众运动、教育等各方面的基本政策,提出整饬弊政,组织国民参政机关,团结和发动全国力量,巩固抗战的政治和社会基础,注意改善人民生活,鼓励投资,扩大战时生产,实行计划经济,以应战时需要。纲领强调经济、政治等各方面都应以军事为中心,并确定国民党在抗日战争中的核心领导地位。该纲领对于反对党共产党仍采取不信任和限制政策,国共合作出现一些激烈矛盾。 国民参政会由中华民国政府、共产党及其他党派和无党籍人士的代表组成,是中国战时的最高民意及咨询机关;参政员由遴选和推选产生,最后由国防最高会议报送国民党中央执行委员会审查决定聘请;参政会通过的决议须经过国防最高会议批准方能生效执行。 政府教育方针 抗日战争期间,中国文化教育重心由东向西大转移,客观上改变之前中国教育的地域失衡,基本奠定了当代中国教育格局。国民政府颁布的一系列教育方针和政策,确保了中国教育系统的正常运转,并较为完整的延续了中国文化教育血脉。1938年1月,国民政府任命陈立夫为教育部部长,教育部办公处位于巴县青木关(今为沙坪坝区青木关镇)。同年3月陈氏在渝就职时提出了四点战时教育方针: 1.教育为建国之根本大业,各级各类学校之设立,实各有其对国家应付之使命; 2.抗战是长期过程,不容许将人才孤注一掷,而必须持续培养人才; 3.国防的内涵不限于狭义之军事教育,各级学校之课程不是必须培养的基本知识,就是造就各门技能,均各有其充实国力之意义; 4.学生对于国家应尽的义务实为修学,平时如此,战时更宜悉力以赴。 1939年,第三次全国教育会议在重庆召开,蒋中正进一步确定了“平时要当战时看,战时要当平时看”“教育是一切事业的基本”的教育方针。 国民政府长期对日占区内迁师生实行“救济贷金”制度。1938年国民政府颁立《公立专科以上学生贷金暂行办法》,对全国公立专科以上学生发予贷金,每人每月8-10元。仅1938年一年,受政府资助的学生和教师共有5万多人。贷金制度是确保内迁学生能够继续求学的必要保障,如李政道、杨振宁等世界知名科学家能顺利地完成西南联大的学业,皆得益于贷金制度。 教育机构内迁 战前的中国有高等教育机构108所,相比之下,战前重庆中等以上学校仅32所。抗日战争全面爆发后,有91所遭到严重破坏。中日占区很多文化教育机构被迫停办,更多的则是向中国腹地迁移,其中大多迁往中国西南的重庆、成都和昆明。战争爆发后,重庆中等以上学校激增至97所,大都集中在沙坪坝、磁器口、九龙坡一带。 先后迁入重庆的高等学校有39所,以下为主要内迁学校列表如下: 南京— 国立中央大学, 中央政治学校, 军政部兵工专科学校,南京国立药学专科学校, 国立戏剧专科学校,国立中央工业职业学校,军政部陆军大学 上海—复旦大学,私立东吴大学,国立上海医学院(另有香港大学医学院借读生),国立交通大学, 沪江大学,中央音乐学院 天津—私立南开大学经济研究所 武昌—私立武昌中华大学 北平—国立北平师范大学劳作专修科,北平国立艺术专科学校 杭州—国立杭州艺术专科学校 贵阳—国立贵阳医学院,私立湘雅医学院 大理—国立东方语文专科学校 青岛—国立山东大学(最初在万县(今万州)复课,后停办,并入中央大学) 另外国立交通大学北平铁道管理学院、唐山土木工程学院、山东省立医学专科学校、山东省立药学专科学校、私立两江女子体育专科学校、私立立信会计专科学校、私立之江文理学院、私立上海法学院、国立中央国术馆体育专科学校、私立正则艺术专科学校、江苏省立医政学院、中央政治学校蒙藏班、私立支那内学院(佛学院)、私立中华大学、私立武昌文华图书馆学专科学校、私立医药技士专门学校、私立武昌艺术专门学校、私立华侨工商学院等,也先后迁到今重庆直辖市所辖之沙坪坝区、南岸、江津、璧山、万县、北碚。 重庆文化界 随着抗日战争的深化,大批文化机构、团体、人士内迁重庆,重庆成为中国的文化中心,以抗日为主的文化得到极大的繁荣和发展。沙磁文化就是这一时期重庆文化界繁荣的集中体现。 戏剧与电影…

  • 民國國會

    中华民国第一届国会开幕 中华民国国旗  1911.12—–1928 五色旗是中华民国成立之初执政的南京临时政府和北洋政府所采用的国旗,旗面按顺序为红、黄、蓝、白、黑的五色横条。红、黄、蓝、白、黑取自中国传统五方色,顺应以五为定数的历史文化习惯。五色同时亦代表汉、满、蒙、回、藏五族共和。 五色旗最早于1906年冬同盟会本部讨论《革命方略》和国旗草案时被提出。1911年12月4日,江苏、浙江、上海都督于上海会议筹组政府及以五色旗为国旗方案,五色旗为程德全、宋教仁、陈其美、庄蕴宽、赵凤昌所支持,由有“民国产婆”之称的赵凤昌设计 。认为五色在中国传统中的五行学说中有所反映,且与五德等中国文化使用五数的习惯相符合。代表五个民族的五色可以缓和种族革命的意义,亦是政治清明的象征。 武昌起义后,江苏、浙江、安徽等省多用此旗。1911年12月4日在留沪各省代表及苏浙沪三督参加的共和联合会大会上,由程德全提出以五色旗为国旗,并在会后刊布于报端,由沪军都督陈其美统一式样并于12月17日向全市颁发标准统一的五色旗。随后参议院为国旗制定产生了剧烈的争议,最终以五色旗代表汉满蒙回藏五族最为普遍,决定采用五色旗作为国旗。12月28日南京各省代表会议通电全国,号召在12月29日选举临时大总统时“凡我国国民应于是日悬挂国旗以志庆典”,此时临时大总统选票亦印有五色旗图案。12月31日沪军都督陈其美晓谕各界:“自明日起各界一律悬挂国旗,以昭庆贺而光大典”。1912年1月1日孙文就任临时大总统日,南京、上海两地普遍悬挂五色旗。 1912年1月9日,副总统黎元洪致电南京:“正朔已定,国旗及军商各旗式应即划归一律,请速颁发定式,以便遵行。”1912年(民国元年)1月10日,中华民国临时参议院在南京通过《国旗统一案》,确定五色旗为中华民国国旗,青天白日满地红旗为海军军旗。并咨请临时大总统“饬部颁布各省施行”。 1912年2月12日清帝退位,2月13日孙文提出辞呈,2月15日临时参议院选袁世凯任临时大总统。袁世凯被举为临时大总统后公布过渡暂行办法,规定“国旗暂用五色旗”,并将“暂用国旗式样”照会各国驻华公使。1912年4月临时参议院迁至北京。5月,北京临时参议院第二次会议审议国旗统一案,经多数表决通过以五色旗作为中华民国国旗。随后参议院颁布《咨请临时大总统规定国旗及陆海军旗式样公布施行文》提请临时大总统公布国旗。6月8日袁世凯颁布《临时大总统令》,宣布五色旗成为中华民国法定国旗。 1914年,二次革命失败后,1921年4月7日,非常国会推选孙中山为非常大总统,公布青天白日满地红为国旗。1924年6月23日,国民党中央执行委员会决定以青天白日旗为党旗,青天白日满地红为国旗。1925年,国民政府在广州成立。1928年11月2日国民政府第五次国务会议决议制定《中华民国国徽国旗法》。12月17日公布以青天白日为国徽,青天白日满地红为国旗。 1928年国民革命军北伐中各地五色旗逐步被青天白日满地红旗取代,1928年12月29日东北保安总司令张学良通电宣布东北易帜:“于即日起宣布遵守三民主义,服从国民政府,改易旗帜”。12月29日上午7时,东三省同时升起青天白日满地红旗,青天白日满地红旗完全取代五色旗。 日本军部在抗战初期扶持的一些傀儡政权亦采用五色旗或其变体作为旗帜。例如冀东防共自治政府、北京中华民国临时政府及南京中华民国维新政府均曾再度使用五色旗。日军扶植的满洲国、蒙疆联合自治政府的国旗的设计亦受到了五色旗以颜色代民族的影响。 北京 中华民国国会 旧址 北京国会旧址(Former site of Beijing Congress),位于北京市西城区佟麟阁路62号,建成于民国三年(1913年),是中华民国成立后的第一届国会的旧址  。北京国会旧址现存建筑有国会议场、“圆楼”、原仁义楼、礼智楼的两栋两层带前廊的楼房 。 1912年1月28日,南京成立了临时参议院,这相当于西方国会的立法权力机构。为了南北统一,争取北洋军阀的支持,孙中山辞去临时大总统的职务,临时参议院选举袁世凯为临时大总统,并于3月初通过《中华民国临时约法》,改总统制为内阁制. 4月,临时参议院迁至北京。按照《临时约法》规定,国家实行内阁制,总统只是国家元首,并无实权,政党内阁才具有实权。因此,袁世凯为了实行独裁,首先便欲以陆征祥内阁取代国民党员唐绍仪内阁,以便将内阁控制在自己手里。不过,此举遭临时参议院否决,参议院兴起的倒阁风潮后来以国民党员赵秉钧出任总理,进行组阁才告一段落。赵秉钧虽为国民党员,实际上是袁世凯的心腹。8月,参议院通过了《国会组织法》和《议员选举法》,决定国会由参众两院组成。议员由各省及地区推选,参议员在各省区中分摊,众议院按每80万人口产生1名的比例以复选制选出,不足800万人口的省份仍须选举10名议员。国会拥有立法权,根据这两部法律规定,宪法草案应由第一届国会参众两院各选同数委员起草拟定,而袁世凯企图剥夺国会的制宪权,便欲另立宪法起草机关,以便其操控,制定一部扩大总统权力的所谓“强国宪法”。在袁世凯的操纵下,以杨度、汪荣宝等人为委员的宪法起草委员会,于1913年3月3日向参议院提出《编拟宪法草案委员会大纲案》,这也遭到参议员的否决,从而打破了袁世凯的企图。除此之外,北京参议院还在财政、官职审定、外交等方面同袁世凯展开了斗争,都打破了袁世凯的独裁专制的企图。 在1912年底至次年初的议员大选中,当时的第一大党国民党在选举中取得绝对的优势,在参众两院中占据392个席位,国民党的组阁势必进一步威胁袁世凯独裁的美梦,于是,袁世凯派人暗杀了宋教仁,并支持共和党、统一党、民主党合并成进步党,以对抗国民党。国民党虽然在竞选中取得优势,但此时已是四分五裂。 1913年4月8日,民国第一届国会正式在北京开幕。4月26日,当参众两院选举正副议长时,宋案公布,查知国务总理赵秉钧参与此案的铁证,许多议员亦怀疑袁世凯与此案有关,主张组织特别法庭,同时,上海审判厅票传赵秉钧到案,但赵未到案,袁世凯也横加阻挠该案的审判。4月27日,袁世凯政府又与五国银行团进行二千五百万磅善后大借款的协商。5月5日,众议院以229票的多数否决了该案,但是袁世凯不顾国会的反对,强行借款。7月,国会又发现袁世凯于4月20日背着国会向奥国秘密借款。从此国会与袁世凯政府冲突日益加剧。5月20日,袁世凯又背着国会与沙俄签定了关于蒙古问题的协约,承认沙俄在外蒙古的殖民特权。这也遭到议员的质问。国会开幕以后,由于宋案、借款等问题,未来得及制定宪法。7月12日,宪法起草委员会于众议院开成立会。委员会在天坛制定了宪法草案,称“天坛宪草”。袁世凯指使黎元洪会同十四省都督联电上先选总统建议书,又诱致另一些人向国会提出先选总统后定宪法的议案。起草委员会在五日之内草草完成了总统选举法,并规定大总统权限在正式宪法形成之前参照《临时约法》之规定。在没有国家宪法的条件下,在军警、地痞、流氓的武力威胁下,袁世凯被选为正式大总统。1913年10月10日,袁世凯就任正式大总统。嗣后,袁世凯企图取消对大总统权力的限制,这都遭到国会的反对。袁世凯不甘心,以“宪法草案,妨害国家者甚多”,“比较临时约法,弊害尤甚”为由,通电各省军政长官,各省军政长官随即纷纷主张解散国民党,解散宪法起草委员会,解散国会。11月,袁世凯下令解散国民党,撤销国民党籍国会议员资格,国会因不足法定人数而被迫停开,次年1月10日,袁世凯下令解散国会,先后代之以御用的“政治会议”、“约法会议”和“参政院”。袁世凯通过政治会议颁布了《咨询政治会议救国大计令》,为其彻底解散国会提供依据,并且据此设立约法会议。在约法会议上,颁布了《中华民国约法》,通过了《参政院组织法》和《立法院组织法》,通过了《修正大总统选举法》,使得大总统的职权和任期与皇帝无异。参政院正副院长和参政均由袁世凯任命。通过参政院,议决“国民代表大会”来决定变更国体问题,至此,袁世凯的皇帝梦已成真。 1916年6月,袁世凯倒台,黎元洪继任总统,宣布恢复国会。1917年5月,黎元洪与国务总理段祺瑞在中国是否参加对德宣战问题上发生尖锐矛盾,引发府院之争。由于国会反对内阁的参政方针,段祺瑞指使皖系军人向国会施加压力,并组织人包围众议院会场,辱殴议员多人。5月19日,国会表示应先改组内阁再讨论参战问题的提案,并呈请黎元洪免除段祺瑞总理之职。5月23日,黎元洪下令免段祺瑞的国务总理和陆军总长职,特任伍廷芳暂代国务总理。段祺瑞前往天津,策动各省军阀联合反对黎元洪,并诱使张勋的辫子军逼迫黎元洪解散国会。6月12日,第一届国会第二期常会夭折。 张勋复辟后,在黎元洪离京前,任段祺瑞为国务总理。接着,段祺瑞组织“讨逆军”讨平张勋。1917年8月,段祺瑞重新执政,他以再造民国的功勋自居,决定废弃旧国会,以“临时参议院”代之。孙中山为首的革命党人的强烈反对,于是南下广州,于8月25日组建“非常国会”,开展护法运动。参加广州国会的多数是从北京南下支持孙中山护法的旧国民党议员,因不足法定人数,只好称为国会非常会议。翌年6月,非常国会决定继续召开第一国会的第二期常会,为凑足法定人数,将未到会的议员除名,以候补议员递补。1920年底,粤系将桂系逐出广东,孙中山重回广州组织军政府,非常国会复会,并于1921年4月选举孙中山为非常大总统。 与此同时,在北京的段祺瑞并未急于恢复解散的国会,而是接受了研究系的梁启超的建议,先成立临时参议院,并规定了议员选民资格,为接下来的新国会做准备。研究系欲借此重建政党政治。而段祺瑞则收买皖系政客,先是在1918年3月8日,由王揖唐等在北京安福胡同梁式堂宅成立“安福俱乐部”,欲操纵国会选举。后来王揖唐又在临时参议院当选议长,安福系在临时参议院中的势力大增。1918年8月12日,新国会在北京开幕,此时的国会因别于民国元年的旧国会而称。由于安福系在国会选举中大施金钱,广拉选票,取得330个席位,研究系遭皖系排挤,只得20席位。安福系大占优势,因此,这个第二届国会又称安福国会。9月,选举徐世昌为大总统。1920年7月,皖系在直皖战争中失败,徐世昌下令解散安福俱乐部,安福国会也结束了。 1920年10月24日,广州军政府主席总裁岑春煊宣布取消军政府,服从北京,徐世昌于是宣布全国统一,并于月底,下令各省重选议员,召集新国会。但遭到多方反对,只有苏、皖、鲁、晋、奉、吉、黑、新、蒙、青共11省区举行众议院选举。这些新选出的议员被称为“新新国会议员”。又因政局动荡,“新新国会”一直未能召开。1922年,直系战败奉系后,欲召集旧国会,“新新国会”反对无力,遂告夭折。 1922年4月,直系进京,吴佩孚为独揽大权,否定孙中山、徐世昌的法律地位,便否认非常国会与安福国会的合法性,打出“法统重光”的旗号,以“恢复法统”的办法来“统一全国”。并决定捧黎元洪复职,恢复1917年解散的第一届国会。黎元洪于6月11日进京复职,1922年8月1日,第一届国会在北京复会。不过,国会恢复后,在法统上便发生了严重争执。后来,邹鲁、谢持等被孙中山召回南方,组织对陈炯明的讨伐。国会正式采用了“第一届国会第二期常会”的名称。1922年10月11日,国会举行第三期常会,虽标榜制定宪法,但终因议员到会人数不足而“流会”。会上修改了《国会组织法》和《宪法会议规则》,此举是为了使议员出席达到法定人数。 1922年11月,国会受曹锟指使发起弹劾亲吴佩孚的“好人内阁”,又借“金法郎案”动摇黎元洪的地位。1923年6月,曹锟发动政变,对黎实行逼宫夺印,致使部分议员南下,国会停顿。曹锟为了摄取总统宝座,高价贿选。1923年10月5日,在曹锟的高压与利诱下,国会选举曹锟为总统。举国哗然,纷纷谴责国会议员为“猪仔议员”,国会为“猪仔国会”。 1924年第二次直奉战争爆发,冯玉祥等发动“北京政变”,曹锟政府彻底垮台,第一届国会随之结束。后段祺瑞出山主政,组织北京临时政府,并设临时参政院。段祺瑞为颁布宪法,规定制定宪法由两个机构进行。一为宪法起草委员会,负责起草宪法,一为国民代表会议,负责议决宪法。后因政局恶化,国民代表会议陷于流产,宪法未能产生,正式国会因此也为成立。从此,民国无国会。 国会是现代民主共和国的象征,建立议会制度是近代中国知识精英为使中国走向民主共和的道路而追求并努力践行的。然而,虽清廷被推翻,民国也建立,但在封建专制思想依然浓厚的近代中国,国会的运转举步维艰,不是被利用,便是被解散。民国肇建十多年来,国会虽是欲求民主共和的精英们与封建军阀斗争的场所和武器,然而最终却被任意蹂躏,西方的代议制在中国成了个畸形怪胎,脆弱的国会见证了中国民主共和历程的艰难曲折。   回复回复全部转发

  • 代表联合会

    各省都督府代表联合会 南京代表会议时期(1911年12月16日-1912年1月28日) 12月16日在南京继续召开各省都督府代表联合会,到会代表45人,共代表苏、浙、湘、鄂、川、滇、晋、陕、皖、赣、闽、粤、桂、奉、直、豫、鲁17省。会议推选浙江代表汤尔和为议长,广东代表王宠惠为副议长,福建代表潘训福为书记。12月29日会议选举孙中山为中华民国临时大总统。1912年1月1日孙中山在南京宣告中华民国成立,并宣誓就任中华民国临时大总统,1912年1月3日各省都督府代表联合会补选黎元洪为副总统。1月28日,临时参议院成立后,该议会废止。 第一次临时参议院(南京→北京) 临时参议院是在正式国会成立之前的临时议会机构。民国初年出现过两次临时参议院。 第一次是1912年1月28日在南京成立,到1913年第一届国会成立之前。林森为议长,王正廷为副议长。4月2日临时参议院议决临时政府迁至北京,4月4日议决该院迁至北京。4月29日在北京行开院典礼。5月1日,参议院改选议长,选吴景濂为议长,汤化龙为副议长。 第二次是1917年在粉碎张勋复辟之后,到1918年第二届国会(安福国会)正式成立之前。王揖唐为议长,那彦图为副议长。第二次临时参议院原本是研究系梁启超的主张,但是研究系临时参议院梁善济竞选议长失败。 制宪国民大会是中华民国为了完成制定《中华民国宪法》而召开的会议,会议举行于民国35年(1946年)11月至12月的南京国民大会堂。该会议代表由民选和遴选方式产生,其主要参与政党为中国国民党、中国青年党和中国民主社会党。中国共产党及其盟友民主党派拒绝参加,不承认其政治合法性。 1923年曹锟宪法制定之后,孙文的国民党广州军政府和共产党均予以抵制,并呼吁召开国民会议,重新制定宪法,此即为国民党北伐之前的国民会议运动。 1924年北京政变,冯玉祥推翻了曹锟,邀请孙文北上商讨大计。此时孙文为召开国民会议而决定北上,然其于1925年去世,国民会议未能如期召开。孙文死前,命文胆汪精卫把尽早召开国民会议写入孙文遗嘱,而成为此后国民党执政的基本方针。 总理遗嘱 余致力国民革命,凡四十年,其目的在求中国之自由平等。积四十年之经验,深知欲达到此目的,必须唤起民众及联合世界上以平等待我之民族,共同奋斗。现在革命 尚未成功,凡我同志,务须依照余所著《建国方略》、《建国大纲》、《三民主义》及《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宣言》,继续努力,以求贯彻。最近主张开国民会议及废除不平等条约,尤须于最短期间,促其实现。是所至嘱! 五五宪草 中华民国自北伐结束后即进入“训政时期”,根据孙中山的建国大纲,采取军政、训政、宪政三个时期来进行建国。中华民国政府在进入训政时期后即开始进行有关中华民国宪法的草拟制定。 然后当时中国政治情势繁杂,内忧外患不断,加上各方势力意见不一,一直没有办法草拟出一份所有人都接受的宪法草案,最后一直到中华民国二十五年(1936年)5月5日才公布了中华民国宪法的草案,被称为“五五宪草”。五五宪草公布后,接下来的工作就是召开制宪国民大会来加以审订通过,原定在中华民国二十六年(1937年)召开制宪国民大会,然而抗战随之爆发,制宪国民大会亦延后召开时间至抗战结束后才召开。 代表选举 1936年全国举行制宪国民大会代表选举,大部分地区的制宪代表由民众选举产生,但由于东北已沦陷,国民政府在沦陷区采取特种选举。除了民众选举外,政府也主动聘请了若干不愿参加竞选的社会名流,并定正在训政的国民党中央委员会委员为制宪国大当然代表不必参加民众选举。随后抗战爆发,国大延期至1946年,但十年前选举出来的代表资格仍旧有效。由于1936年国共两党尚在内战状态,共产党未能参加地区代表选举,只能拥有政党代表名额。所以1945-1946年国共谈判时,共产党为增加自己的名额,要求废除旧代表资格,重新举行选举未能如愿。此事在后来的政治协商会议上成为焦点。 大会延期 制宪国民大会原定于1936年11月12日召开,但因代表选举不顺利而不得不延期一年。一年后抗战爆发,故大会再度延期。 1946年1月1日,即中华民国建国卅五周年开国纪念日,蒋中正发表告全国军民同胞书,明确声明本年内召开国民大会,制定宪法。于是从1936年起,直到十年之后的1946年11月15日,大会方得召开,而此时大会已延期达六次之多。 政治协商会议 中华民国三十四年(1945年)抗战胜利,社会各界敦促政府尽快重新召开制宪国民大会的事宜,由于反政府的中国共产党此时已经形成巨大的军事实体,因此各界希望执政的中国国民党与中国共产党能够通过谈判完成制定《中华民国宪法》。尽管国共双方嫌隙颇大,仍然在各方努力下于中华民国三十五年(1946年)1月10日至31日,召集国民党8人、共产党7人、民主同盟9人、青年党5人、无党派人士9人等38位代表在重庆召开政治协商会议,通过了政府改组案、和平建国纲领案、军事问题案、国民大会案、协定五五宪草的修改原则12项等决议案,并组织宪草审议委员会。 制宪国大代表名额问题也是争论焦点。中共和民盟均要求废除1936年旧代表资格,但国民党认为旧代表为合法产生,出于国府信誉和法律尊严不能随便撤销其资格。最后双方折中,撤销1936年代表中部分未经民众选举(即由政府直接聘请的特种选举和国民党中委当然代表)的代表资格,换以政党代表,国民党,共产党等均有名额分配。 国共冲突 政治协商会议后,国共两党相继达成了《政协宪草》和《整军协议》等重要文件,但因国共两党政治纲领完全不同,相互之间缺乏信任,故在1946年3月中旬国民党六届二中全会之后,国共关系急剧恶化。4月,国共两党随着苏联军队撤出东北而展开对东北的军事争夺。6月1日,国民政府因马歇尔将军的压迫,下达了停战令,但命令有效期刚过,国共两党继续开始争夺东北,战火并蔓延到关内。10月,国共两党在山西、察哈尔地区的战斗日趋激烈,而江苏北部的原新四军驻地也成了主战场之一。 此时,国共两党主要代表在重庆和南京的谈判也趋于破裂。中共坚持要求在改组后的国民政府委员会40个委员名额中,与民盟合占14个名额,以便行使三分之一否决权。而国民党只同意给13个名额。双方围绕13和14两个数字争吵将近半年之久,直到11月中旬仍未达成任何协议。因联合政府问题久拖未决,致使整编军队协议迟迟无法执行,故军事冲突愈演愈烈。 在这种情况下,国民党认为中共旨在武装叛乱,决定单方面召集国民大会。中共则拒绝参加国民大会。11月中旬,继美国总统特使马歇尔将军调停国共冲突失败后,第三方面调停也彻底失败。 根据政协决议,制宪大会原定于1946年5月5日(孙中山就任非常大总统纪念日)召开,但因为此时国共两党无法达成改组政府之协议,故中共和民盟拒绝提交名单,会议被迫延期。入夏之后,国共军事冲突扩大,且就改组政府名额问题纠缠不让,最后未能达成一致。在美国特使马歇尔和第三方面反复调停均告失败,国共冲突愈来愈大的情况下,国府宣言为及早结束训政起见,将定于11月12日(孙中山诞辰纪念日)召开国民大会。此举立即受到中共坚决反对。第三方面因此分裂,民盟拒绝参加,而青年党最终决定参加国民大会;民社党也决定脱离民盟,单独参加国民大会,但仅占用原在民盟内部分配给民社党的40个名额,以盼民盟回心转意参加国大。 实际到会代表除了1936年民选代表及部分遴选产生的无党派代表外,另有国民党,青年党,和民社党的政党代表。中共代表和民盟拒绝参会成为该国大的重大裂痕。 大会开幕 1946年10月11日,国军攻克中共重要据点张家口,同日蒋中正颁布“国民大会召集令”。大会原定于11月12日开幕,但因等待青年党和民社党提交名单,延期三天。11月12日为孙中山冥寿,国府主席蒋中正率全体到会代表拜谒中山陵。11月15日,大会开幕当天,蒋中正又率全体代表到灵谷寺国民革命军阵亡将士公墓祭奠抗战先烈,告慰他们的在天之灵。此后大会进入休会阶段,等待民社党提交名单。 11月20日,民社党终于提交名单参加大会,此时除中共和民盟代表外总人数已达到3/4法定开会人数,故大会暂留两党席位,照常举行。除了原本在中国大陆各地各界选出的代表外,还增加了来自中华民国三十四年(1945年)接收的台湾的代表参与。11月22日,大会选举代表组成主席团,轮流主持会议,主席团并推定洪兰友为大会秘书长,陈启天、雷震为副秘书长[9]。从此大会开始了制宪工作。 制宪国民大会主席团主席 (49人): 蒋中正、孙科、白崇禧、于右任、曾琦、胡适、吴铁城、陈果夫、李璜、左舜生、程潜、白云梯、邹鲁、张厉生、于斌、莫德惠、孔庚、谷正纲、陈启天、李宗仁、张群、张文英、吴敬恒、图丹桑批、朱经农、阿哈买提江、胡庶华、孔祥熙、朱家骅、林庆年、何成濬、黄国书、张继、梁寒操、郭仲隗、黄芸苏、曾扩情、段锡朋、孙蔚如、刘蘅静、王云五、贺衷寒、王德溥、余井塘、丁惟汾、田炯锦、周雍能、李大明、徐傅霖 制宪工作 1946年11月,全国各地代表云集南京,开始制定中华民国的根本大法。会议的议程是三读会模式,即一读会由各代表对草案广泛发表意见,交付审查,至审查报告提出讨论为止;二读会则根据一读会提出的修正案逐条讨论通过;三读会则是文字更正与整理,并作出表决。 会议的首要议题是以何宪草为基础进行制宪工作,尽管有代表提出由立法院重新拟定一部新宪草,但由于民主党派的坚持,最终大会仍然决定由立法院将4月的政协宪草正式定为宪草蓝本进行制宪。因此制宪国民大会讨论宪草的蓝本来自当年4月底根据政治协商会议成立的宪草审议委员会审议版本,即政协宪草。11月28日国民政府主席蒋中正将政协宪草以立法院之《中华民国宪法草案》名义提交大会审议。大会开始一读会阶段。 一读会期间,因国民党籍国大代表对“政协宪草”远离孙中山五权宪法理论颇为不满,在开始的一周审议后,将宪草重新修改回五五宪草的式样。中国民社党蒋匀田为维护政协宪草,宣称民社党将离席抗议。在这种情况下,国民党总裁兼国大主席团成员蒋中正劝说与会的国民党代表忍让为国,尊重民主党派的意见,将宪草恢复原样。在这种情况下,国大召集紧急会议,代表重新审议宪草,一周后将其基本恢复至政协宪草原样。一读会对政协宪草提出大量修正案,但多因国民党和民社党领袖对本党代表之劝告引导,大部分修正案均以违反政协决议为由否决,而维持政协原宪草。 12月24日二读会完成,大会进入三读会阶段。宪草文字上仅有细小修改,随之大会三读通过了基于政协宪草蓝本的中华民国宪法。制宪工作完成后,制宪大会同时制定了宪法实施之准备程序,定于明年1月1日公布,12月25日实施。大会主席吴敬恒亲手将完成的宪法和实施准备程序交付蒋中正。国民政府历时二十余年的制宪工作终于宣告完成,国家开始步入宪政时期。制宪工作完成后,制宪国民大会结束运作解散。 大会波折 大会首先就出现了悬挂中国国民党党旗的风波。由于参加大会的有民社党、青年党等反对党,他们入场发现会场上悬挂有国民党党旗,立即起立发言。民社党代表蒋匀田认为今日大会乃全体国民大会,非一党大会,如挂国民党党旗,也应挂民社党、青年党党旗;建议只悬挂国旗。这个意见被采纳,国民党党旗撤下,只保留青天白日满地红国旗。在此后的行宪国民大会及中华民国政府场所中,仅悬挂国旗成为惯例。 其次又发生了青民两党拒绝宣誓事件。依照国大组织法,国大代表应当宣誓,而誓词中有三民主义等字样,较适合国民党国大代表。因此,青民两党认为孙中山先生思想很多并不适合他们两党,不能完全拘泥。青年党领袖余家菊更是表示:“宪法草案所规定的信仰自由和思想自由,应当立刻实现。我们尊重国民党朋友的信仰自由,同时也保持自己的思想自由。我们不参加补行宣誓的理由,就是这样。” 和平努力 制宪之后,国民政府作最后的和平努力共计三次。 一、1947年1月9日,国民政府应即将离华赴美任职的马歇尔将军之要求,宣布愿意派代表赴延安同中共讨论“停止冲突与改组政府的全面计划”。1月10日,中共南京办事处发言人王炳南表示中共之和平愿望,重申中共所提复和谈之两项要求,即:取消宪法,恢复去年1月13日军事位置;军调部中共发言人称黄河堵口问题系政治阴谋,并提出两点要求。同时,立法院院长孙科发表声明,希望各党派举行圆桌会议,以解决存在的分歧;中共发言人再度回应,中共已经提出两点要求,该由政府宣布它作为恢复和谈基础的反建议了。1月11日,蒋对美国《纽约时报》记者发表谈话,称马歇尔离华声明“似有若干漏略”,指责中共“无诚意遵守三人小组之协议”;中共驻南京办事处发言人就孙科建议举行党派圆桌会议事发表谈话,认为中国国民党应对中共之两项要求明确答复。1月12日,中共代表董必武就马歇尔离华声明谈话,指出:如无美国之装备,中国内战决打不起来,美国应负中国内战之责任。张群抵达南京时称:和平仍有希望,但中共如坚持恢复去年1月13日军事位置、国民大会重订宪法两条件,则和谈恐难谈得好。 二、1947年1月16日,国民政府进一步提出派张治中赴延安,并提出了恢复和谈的四项方案:1,举行圆桌会议,各党派均可参加;2,政府与中共立即下令全国就地停战,并协谈停战方案;3,整编军队与恢复交通,仍根据过去协议原则由三人小组继续商谈具体办法;4,宪法实施前,对于有争执之区域地方政权,政府愿意与中共商定解决办法。1月16日,中共中央致电南京中共代表团,指出:蒋方正通知你们恢复和谈,并派张治中来延安,根据目前形势,恢复和谈只利于蒋介石重整军队再度进攻;毛泽东在此电文上加写一段话:“对于美方调停,此时形式上我们虽尚不公开正面反对,但实际上应拒绝之。”中共在17日回应,如政府同意前面两项先决条件(废除宪法和恢复一年前之军事位置),即可恢复和谈,否则政府无派员赴延安之必要。1月17日,周恩来代表中共中央发表谈话,指出:国民党当局对于中共中央两项要求置之不理,证明其所谓和谈完全是骗局;我们对于所谓“和谈”,完全丧失信心。1月18日,中共驻南京代表王炳南至美驻华使馆访司徒雷登,转告延安之答复:中共中央对和谈问题,坚持过去所提两条件,即一、遵守停战协定,恢复去年1月13日军事位置;二、取消伪宪,重新拟订宪法。如政府同意,则恢复和谈即刻可在南京开始,否则即使政府派人赴延安,亦无补于事。 三、1947年1月20日,国民政府再度发表声明,恳请中共相忍为国,继续和谈,以实现军队国家化,政治民主化之目标。1月20日,中国国民党中央宣传部发表政府对和谈问题之声明,对中共两项条件表示不能接受,并公布《和平方案》。之后国共双方的关系持续恶化,军调部基本上停止运作,马歇尔趁机于1月21日到达华盛顿时向杜鲁门提出关闭军调部,结束美国的调停行动。1月25日,中共中央宣传部长陆定一发表声明,反驳中国国民党中央宣传部1月20日关于政府《和平方案》之声明,指出政府之《和平方案》无诚意可言,全系骗局;去年1月13日军事位置必须恢复,否则等于鼓励反动派大打内战;蒋伪宪法必须取消,否则等于承认独裁。1月25日,中共回应,“取消伪宪与恢复去年1月13日军事位置,乃是最低限度的和谈先决条件”。 1947年1月29日,美国国务院宣布:美国政府决定退出旨在调停中国国内冲突之三人会议,并尽速撤回军事调处执行部之美方人员。1月30日,国民政府宣布解散军事三人小组及北平军事调处执行部。1月31日,中共南京办事处发言人梅益对美国退出三人小组会议及军调部事发表个人感想:美国今退出军调部,但决不能逃卸助长中国内战的责任。在中共坚持废除宪法等条件,不能被接受后,国共和谈已经彻底破裂。此时中共仍在南京公开活动,并发行《新华日报》。美国大使司徒雷登和政府代表皮宗阚询问中共南京联络处是否将要撤退;后政府以索要联络处房子为理由委婉下达逐客令,但中共称只要国府废除宪法,即可重开和谈,故拒绝撤退。两次逐客令均未使中共离开,且中共在上海“制造风潮”,“组织暴动”。 1947年2月1日,北平军调部电令各地军调部执行小组美方人员撤回北平;国民政府宣布解散北平军调部后,军调部政府方面以备用致中共方面:请将撤退人员名单提交政府。2月3日,美方非正式通知南京中共办事处,谓如拟撤退,可代准备交通事宜;中共办事处答复:无撤退计划;美军驻延安联络团成员撤离延安。2月5日,北平军调部美国方面向派往各地之执行小组美方人员发出紧急命令,要求迅即集中北平与长春,以便撤退回国。2月6日,美国驻华大使馆发言人康纳士发表公告称:“美国政府将于3月5日前协助中共负责人员撤回至原来地区”、“双方人员中,任何人于3月5日后仍留驻于现在地区者,概应自行负责。”2月7日,军调部美方工作人员及眷属300余人首批由北平赴塘沽搭轮返国。军调部长春分部美方代表泰森上校书面通知国共两方,美方工作即日起正式结束,另组北平美军总部对华联络处长春分处,执行撤退前之未完任务;一俟该部东北区内之运送事务完毕,即行撤退。2月9日,美国民主党远东政策委员会致函马歇尔,指责美国外交政策,抨击中国国民党,谓恢复中国之和平统一所以失败,其主因为美国一方面企图调解,一方面在军事及经济上援助中国国民党之反动分子,致使调解基础破坏殆尽,国民大会最近所通过之宪法,亦仅为一种姿态而已;主张组织真正民主联合政府,不为中国国民党或中国共产党所控制。 2月10日,毛泽东在延安会见美国记者斯特朗,提出国共恢复和谈条件:恢复1946年1月10日双方控制区域;取消“宪法”,恢复政协决议。2月11日,军调部中共首批撤退人员共20余人,是晨由北平搭美国飞机分别撤回延安、邯郸;第二批撤退人员10余人于2月14日由北平撤至哈尔滨。 2月底,中共拒绝和谈且拒绝撤离南京。2月28日,首都卫戍司令部、淞沪警备司令部、重庆警备司令部分别通知驻南京、上海、重庆三地中共人员,限于3月5日前撤退返延安,并强令关闭重庆《新华日报》,要求中共于重庆等地之《新华日报》人员撤走;中共中央军委副主席周恩来为中国国民党强令撤退在南京、上海、重庆之中国共产党代表代表及工作人员事致电蒋,要求以正式公函通知中共驻南京代表董必武,并延长撤退期至3月底。3月1日,中共《新华日报》在重庆停刊;成都警备司令部通知成都《新华日报》办事处即日起结束一切业务,集中返回延安。 3月2日,中共中央负责人发表声明,指出蒋方强迫中共驻南京、上海、重庆代表撤退,表明蒋方决心最后破袭,关死一切谈判之门;中共南京办事处一部分工作人员25人,上午9时乘美军用专机一架,离开南京飞返延安。3月3日上午7时,中共代表董必武自上海抵达南京,车抵下关,遭中国国民党特务囚禁1小时;董必武回中共办事处后,即往访张治中,询问政府有无致中共人员撤离南京、上海、重庆三地之正式公函,及政府是否表示决心用军事方式解决国共问题。3月4日,北平警备司令部发言人称:军调部中共人方面人员撤退后,理论上当无中共人员之存在,今后如有发现,当依法惩处。3月7日,原留南京、上海中共人员董必武、王炳南、陈家康、梅益、潘梓年等74人,上午8时乘美军飞机4架飞抵延安;政府代表张治中、邵力子,民盟代表罗隆基、叶笃义,美方代表柯义上校及中外记者数十人前往机场送别。 内战爆发 1947年3月13日,国军向延安攻击。6月30日,国民政府司法院检察署颁布通缉令,通缉中共首脑毛泽东、周恩来、任弼时、董必武等人,中共被民国政府宣布取缔。7月9日,美国白宫宣布派魏德迈为特代表赴中国。7月12日,外交部长王世杰发表声明,欢迎魏德迈来华,表示魏氏此行将“增进中美间之友感与合作”。7月16日,美国总统杜鲁门特使魏德迈将军偕顾问5人启程访华。10月,国民政府内务部宣布,因民盟涉嫌煽动学潮配合中共叛乱,被取缔。国共内战正式公开爆发。…

  • 軍政府

    、 1911年10月10日,在中國同盟會等的領導下,革命黨人發動武昌起义,武昌、漢陽、漢口相繼光復。10月11日上午,革命黨人聚集閲馬場諮議局開會,着手建立湖北革命政權。革命黨人和起義士兵為鞏固和擴大戰果,把革命推向前進,便邀請原省諮議局議長、立憲派重要人物湯化龍和副議長張國溶、夏壽康及地方豪紳與會,並共舉黎元洪為都督,湯化龍為民政總長。湖北軍政府便於當天下午正式成立。湖北軍政府又稱鄂軍都督府,是辛亥革命第一個成立之地區政權。 起義軍準備筹组军政府时,革命党主要领导成员都不在武昌。起义发动者熊秉坤、吴兆麟、蔡济民等自以为资望浅,难以服众。黎元洪原為湖北新軍第二十一混成协协统,激烈反對革命,起義之初曾手刃革命士兵。革命黨人沒有認識到自己掌權之重要,加上立憲派湯化龍等為以後便於謀利而極力主張舊派人物掌權,遂推舉黎元洪為都督。改湖北省諮議局大楼为都督府,并根据孙中山编定的《革命方略》的原则精神,宣布废除清朝宣统年号,改国号为中华民国,通电全国,请即同时响应。 武昌起义军政府旧址 为中华民国军政府鄂军都督府原所在地,因主体建筑为红色楼房,也称红楼。红楼占地2,500平方米,1909年建造,次年竣工。红楼背靠蛇山。南面为首义广场。广场上竖立着1931年铸造的孙中山铜像,南端有“拜将台”,纪念黎元洪拜黄兴为将。 南京临时政府成立以前的近3个月内,湖北军政府一度代行中央政府职能颁布和实施了一系列革命政策和措施,这里见证了军政府发出第一份公报、宋教仁起草《鄂州约法》。抗清的阳夏保卫战也是在此组织的。 旧址主楼穹窿顶望楼曾于1911年12月1日被清军炸毁,议员公所在抗日战争初期被日军飞机炸毁。曾三度进行修复。 主楼为二层砖木结构西方议会式楼房,后面修有议员公所供议员休息。原为清代湖北省咨议局所在地。1911年10月11日,革命党人和起义士兵在咨议局集会,宣布成立湖北军政府,黎元洪为都督,中华民国成立。 楼后方正中为会堂,前方及两翼为门厅和办公室,门前有突出的门廊及回车道。都督府会议厅呈方形,讲演台向南,台下96个座位,有皮软椅、弧形长条台,由前向后逐排升高,排列成扇面形状。讲台对面及两厢设有楼座,置木制长椅。1912年4月孙中山曾在会议厅演讲并在后花园与各界人士合影。 同一层楼还有军事会议室、参谋部、民政部、军令部、军务部、外交部等机关。二楼东端有黎元洪起居室。议员公所后楼则被用于《为天下先——辛亥革命武昌起义史迹陈列》,有600件展品,包括200件国家级文物。展览分为“风动汉上”、“武昌首义”、“走向共和”、“复兴之光”四个部分,重要展品有汉口法租界界碑、汉阳兵工厂界碑,黄兴用过的书写用具、孙武手书对联、熊秉坤的证书证章、黄桢祥血衣等。《湖北谘议局史迹陈列》位于议员公所东楼,分为“湖北谘议局史事”和复原陈列两部分,其中复原陈列还原了议员居室、谘议局办事厅、议长会客室、议员公所西餐室等。   ==========================================  

  • 广州起义

    1895年孫中山領導的廣州起義 廣州起義是孫中山領導的第壹次起義。 1894年11月24日,孫中山在檀香山創立興中會,以推翻清廷為己任,在當地吸納會員130餘人。1895年1月底,孫中山回到香港發展組織,他的舊友陸皓東、鄭士良、陳少白、楊鶴齡,以及楊衢雲、黃詠商等都成為了興中會的骨幹。2月21日,興中會總部成立,會址設於香港中環士丹頓路十三號,對外以“乾亨行”的牌號作掩護。興中會為踐行“驅除鞑虜,恢複中國,創立合眾政府”的誓言,甫壹成立,就集中精力籌劃發動廣州起義,試圖以武力徹底推翻滿清政府的統治。議定孫中山前往廣州專任軍事准備,楊衢雲駐香港負責籌款、募兵及運輸槍械。3月孫偕鄭士良、陸皓東、鄧蔭南、陳少白等到廣州後,利用各種社會關系,從秘密和公開渠道進行起義籌備工作。首先成立興中會廣州分會。機關設在雙門底王氏書舍,發展會員。迅速發展程奎光、程璧光、左鬥山、魏友琴、陳廷威、朱泣、蘇複初等數百人加入了組織。為掩護興中會的活動,孫中山還特地建立了壹個名為“農學會”的公開團體,號稱要研討農桑新法,得到廣州壹些著名官紳的支持,為該會捐了不少錢,他們萬沒想到這批人是要“造反”的。 孫在廣州東門外鹹蝦欄張公館、雙門底聖教書樓後禮堂設立機關,貯藏文件、武器,接納往來同志;在珠江南岸洲頭咀設置由美國化學師奇列負責的炸彈製造所,組成由陳清負責的炸彈隊,購置小火輪為運輸工具。楊亦在香港招募散勇、工人成軍,黃詠商變賣蘇杭街洋樓壹所以充軍費,餘育之慨助軍費萬數千元,何啓起草英文宣言,朱泣起草中文《討滿檄文》,並多方遊說英、日、德在港人士,謀求支持。8月底起義准備工作大體完成,決定在陰歷九月初九日(陽歷10月26日)即中日馬關條約成議前壹個月,重陽節正式舉義,占領廣東省城,並期待由此引發全國反對朝廷的連鎖反應。重陽節前夕,起義准備就緒,候命待發。當時議定孫中山在廣州領導軍事行動,楊衢雲在後方總部香港籌款購械並招募壯士,謝缵泰負責聯絡旅港外國人,有三合會背景的鄭士良負責聯絡會黨,李杞、侯艾泉聯絡香山、順德等縣綠林策應,廣州壹帶的遊勇、防營,潮、惠等地會黨也得到聯絡。陸皓東製作青天白日旗為旗幟,作為義軍的旗幟,決定以“除暴安良”為號召,臂纏紅帶為暗號。這壹計劃在8月底進行了最後的完善。 孫中山最初的考慮是,人貴精而不貴多,只須敢死隊壹百人,就能成功。孫中山認為,采用五人壹隊,突襲署衙的戰術,就能擒賊擒王。這壹計劃的可行性在於,當時廣州城內的重要衙署僅有都統、總督、巡撫、水師提督四府,雖然都有衛兵,但戒備松弛,如果出其不意,配備槍械、炸彈的五人小分隊完全可以壹舉攻入,捕殺其長官,使清兵群龍無首。城外清兵如來增援,可派二三十人在要道截擊,援軍不知虛實,必不敢冒進;再派二三十人圍攻旗界(即八旗兵駐地),則大事可成。不過,當時駐紮廣州的八旗、綠營及各類營勇,雖然戰鬥力較弱,但畢竟有萬人以上,因此,當興中會討論這壹計劃時,大多數人認為還是太冒險了,最終決定改為“分道攻城”策略。 按照“分道攻城”的策略:楊衢雲率香港會黨三點會人眾約三百人,於起義日期前晚(10月25日晚)齊聚香港,乘省港晚班客輪到廣州,並把起義用的短槍裝在木桶裏,謊稱膠泥報關。等到了省城,即用刀斧劈開木桶取出槍械,首先攻占各重要衙署。這三百人實際上就是“突擊隊”。另外還有“支援隊”,各路支援隊計劃由珠江各支流會聚廣州,為此還特意買了兩條船,作為運送軍隊之用。起義發動時,先期分散混進城的北江、順德、香山三路支援隊(計有壹千餘人)將群起響應。這些支援隊基本都是花錢雇來的三合會黨徒。自日本橫濱趕回的陳清率領炸彈隊,在各軍事要點投擲炸彈,壯大聲勢。起義者將以紅帶纏臂,起義的口號聽著耳熟,是“除暴安良”。 中文討滿檄文由在廣州的朱泣起草,並將安民告示先期印好,屆時四處張貼。英文對外宣言則由孫中山的老師何啓博士與香港《德臣西報》主筆英人黎德在香港擬就,只待廣州起義成功,即分送各國,要求承認義軍為交戰團體,享受各國壹切中立權利。 “分道攻城”策略的不足之處在於,上千人混入省城,易被清廷查覺,且稍有不慎即會走漏消息。很多細節注意不到都會使計劃流產,比如說,興中會在汕頭還招募了壹支隊伍,汕頭在廣州之東僅壹百八十裏,但口音相差卻很大,如果讓這些人混進城內做“支援隊”,就很容易暴露。這些都是起義總指揮孫中山必須考慮的事情。不過起義大計已定,孫中山即派得力幹部聯絡各方可利用的武裝力量。他派劉裕統率北江壹路,陳錦順統率順德壹路,李杞、侯艾泉統率香山壹路,這三路“支援隊”混進省城;有口音的汕頭隊伍就不進城了,讓吳子才帶著擔任策應,牽製清軍;香港方面的“突擊隊”由楊衢雲負責。廣東水師鎮濤艦管帶(艦長)程奎光屆時率省河兵艦響應。 起義各項已准備就緒,1895年10月10日,興中會在香港開會選舉“總辦”,也就是會長,而且各會員已經同意,“總辦”即為起義成功後臨時政府的大總統。與會者不過七八人,但卻分歧嚴重。陳少白、鄭士良支持孫中山,而謝缵泰卻擁戴楊衢雲,雙方險些鬧翻。最後,孫中山高風亮節,以反滿大局為重,還是讓楊衢雲做了“總辦”。自此直至1900年,興中會的會長其實是楊衢雲,雖然這個會原本是由孫中山創立的。 重陽節(10月26日)黎明,各路人馬均已整裝待發,偏偏最重要的香港“突擊隊”沒到。大家正詫異時,孫中山拿著楊衢雲發來的電報說:“香港隊員要遲兩天才能出發。”大家擔心起義延後會使機密泄露,於是商定取消本次起義行動,先遣散各部人馬,以後擇機再舉。同時電告楊衢雲,讓“突擊隊”別來廣州了。但楊衢雲接到電報時,七箱槍械已經改裝進木桶,並以貨物的名義交付省港班輪待運了,如果突然又跑去說這批貨不運了,反倒容易被懷疑。因此,楊衢雲就給孫中山回電說:“接電太遲,貨已下船,請接。”同時,他又命三點會黨首領朱貴全、丘四於27日晚率首批“突擊隊員”登輪,趕赴廣州。 省港班輪起錨後,朱丘突然發現,裝著軍械的七只大木桶,因船上要裝的雜貨太多而被移動了位置,並且上面層層疊疊壓了許多貨箱,根本無法取用。突擊隊員們即使到了廣州,取不出槍械,也無法立即發動進攻。不過,更讓他們吃驚的事還在後面。客輪28日抵達廣州,清兵竟然早已在那裏嚴陣以待,手無寸鐵的突擊隊員全被拿獲,僞裝在木桶裏的205支左輪手槍和大約80箱彈藥也被查抄沒收了。原來,廣州起義的計劃已被滿清當局獲悉。朱泣的哥哥朱湘,是個舉人且有公職,當得知弟弟參加了興中會這種掉腦袋的活動,夜不能寐,深恐被株連,思前想後,就用朱泣的名義向官府告了密,試圖將功折罪。清廷駐香港的密探也將三點會黨羽集結的情況報告了兩廣總督譚鍾麟;甚至這些人在香港采買軍火的事,港英當局也用電報通知了譚鍾麟。接二連三的情報相互印證,說明的確有人想“造反”,不由得譚鍾麟不信,雖然他對醫術精湛的孫中山竟然當了“匪首”深感意外,但還是采取了抓捕行動。 廣州起義功敗垂成,陸皓東冒險返回總機關焚毀興中會名冊,不幸被捕,受盡釘插手足、鐵錘鑿齒等酷刑,但堅決不肯供出同黨。“我可殺,繼我而起者不可盡殺!”這種大無畏的氣概讓清吏都深為感佩。最終,陸皓東英勇不屈而死,成了為中國革命犧牲的第壹人。朱貴全、丘四、程奎光、程耀辰等也相繼被處以極刑。 當孫中山致電楊衢雲阻止“突擊隊”來廣州時,就已讓陳少白速返香港暫避,以免被清廷壹網打盡。得知陸皓東被捕後,孫中山又令身邊的同志迅速疏散,自己則與鄭士良留下來隱藏武器,並親自給各地寫電報;在通知省城內各主要同志燒毀重要文書,清掃總機關後,才從容不迫地和鄭士良離開。鄭士良後來回憶說:“我真的非常佩服孫先生的氣概、見識和度量。至於他的膽量,壹直到(廣州起義)失敗當時的舉動,我才知道。”孫中山領導的廣州起義雖然沒能成功,但卻開革命黨人武裝推翻滿清政府之先河。從此以後,革命黨人就沒有停止過戰鬥,直至專製打倒,共和締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