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聯盟 總協 林牧晨
劉文輝生於1937年,1952年15歲就進廠當學徒工。 1957年,在滬東造船廠被劃為「右派分子」, 到浙江嵊泗機械廠當輔助工。1962年他被指控為有「 蓄謀叛國投敵」等「現行反革命罪行」,被押送回上海「監督改造」 。文革開始後,劉曾寫了二本小冊子《 冒牌的階級鬥爭與實踐破產論》,《通觀五七年來的各項運動》。
1966年9月28日,劉文輝寫成了《駁文化大革命十六條》 萬言書,反駁中共中央在同年8月8日發出的《 關於無產階級文化大革命的決定》即「十六條」, 系統地從理論上激烈批評毛澤東及其發動的「文化大革命」, 主張民主。他與弟弟劉文忠一起把文章複寫了十四份。 劉文忠在1966年向北大、清華、 復旦等14所最著名的學校匿名投寄了這篇文章。因為這篇文章, 劉文輝在1966年11月26日被逮捕。
1966年夏季文化革命全面鋪開,到秋季, 全國城鄉已是亂得昏天黑地,混亂的原因之一是被曲解被亂用的「 大民主」。 劉文輝主張的真民主刺到了中共假民主之名義推動專制極權的要害。 而他面對的則是風狂雨驟的局勢。
1967年初,1月1日 《人民日報》、《紅旗》雜志發表經毛澤東審定的,題為《 把無產階級文化大革命進行到底》的社論,宣布「 1967年將是全國全面展開階級斗爭的一年」。1月6日起, 上海颳起了所謂「一月革命」的風暴。對此,毛澤東於8日贊揚說: 「這是一個階級推翻一個階級,這是一場大革命。」11日, 由中央文革小組起草,以中共中央、國務院、中央軍委、 中央文革的名義給上海市各「造反團體」發出賀電。
在此「以亂為治」的激變時期,1月13日 中共中央、國務院頒布《 關於在無產階級文化大革命中加強公安工作的若干規定》(簡稱《 公安六條》),規定凡是「 攻擊誣蔑偉大領袖毛主席和他的親密戰友林彪同志的, 都是現行反革命行為,應當依法懲辦」。 以後這一條又在實際上擴展到凡對江青、康生、 陳伯達一夥稍有不滿的也被以現行反革命治罪。【公安六條】 為中共大開殺戒大開綠燈。不僅於此,3月19日 中共中央軍委發出《關於集中力量執行支左、支農、支工、軍管、 軍訓任務的決定》。《決定》要求:軍委各總部、 各軍兵種機關要視情況抽調三分之一至三分之二的人員, 立即投入支左、支農、支工、軍管、軍訓的工作,即「三支兩軍」。 人民解放軍先後奉命執行三支兩軍任務的有二百八十多萬人。 這樣動用軍隊直接干預社會,幾乎等於進入「一面倒」的內戰狀態。 悲劇是劉文輝撞上了槍口, 更大的悲劇是更有千千萬萬人命喪於中共的屠刀, 而如此的殘酷只是為了中共寡頭為確保自己的統治特權而衍生的擔憂 心理、而濫用的草菅人命的預防措施。
《上海市中級人民法院刑事判決書》上列出的劉文輝「罪行」有: 1957年「瘋狂地攻擊共產黨的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 大肆污衊我歷次政治運動和各項方針政策」,1962年「 為首組織反革命集團,陰謀劫船投敵。 當無產階級文化大革命開展後, 竟針對我黨中央關於無產階級文化大革命的決定(即十六條), 編寫了反革命的『十六條』, 分別散發到全國八大城市十四所大中院校, 用極其惡毒的語言咒罵我偉大領袖; 瘋狂攻擊我社會主義革命新階段是『窮兵黷武主義的新階段』, 社會主義制度是『戰爭的策源地』, 誣衊無產階級文化大革命運動是『全民大迫害』。 同時大肆宣揚資產階級的『和平、民主、平等、博愛』, 竭力吹捧蘇修、美帝……」法院宣稱,為「 確保無產階級文化大革命順利進行」,「判決反革命犯劉文輝死刑, 立即執行」。
劉文輝的弟弟劉文忠先後被關押13年。文革後他們得到「平反」。 1982年1月6日, 上海市高級人民法院針對劉文輝家屬的多次申訴作出判決, 平反糾正,「宣告劉文輝無罪」。在此前, 劉文輝父親劉宗漢和弟弟劉文忠的「反革命罪」也被徹底平反。 2004年,劉文忠寫的《風雨人生路》一書在澳門出版。 書中記敘了劉文輝和他們一家人的故事。
悲劇總含有潛在的力量。劉文輝的罹難絕不是白白的犧牲; 中共對他的「判決」其實就是對中共自己罪狀的判決。 在劉文輝之前,早有趙洪文國等偉大英烈;在劉文輝之後, 又有許多英傑挺身於反共產專制的火線;犧牲不絕,鬥爭不絕。 而如此壯烈的血戰,其終了無疑是整個巨無霸紅朝最悲慘的死滅。
附舊詩一首:祭劉文輝
魔煙魅火驗真金
俠肝義膽逆龍鱗
引刀無悔填海志
碧血丹心照汗青
(2006.3.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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