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公平正義與內聖外王
我相信,政治的公平正義是大家所關心的話題。如何達到公平和正義?
“無知的麵紗”
大家是否聽説過美國的一位學者叫羅爾斯,他有一部著作叫做《正義論》?這部《正義論》就涉及了如何立憲的問題。一群人要組建一個群體,要製定一部憲法,那麼這部憲法如何製定?
羅爾斯提出這個原則,叫做“無知的麵紗”,有時候中文翻譯成“無知之幕”,英文叫做Veil of Ignorance。什麼意思?它指的並不是你沒有知識去立法、立憲,而是你不知道自己將來的地位,或者説不知道自己會是強者、弱者,會是多數派、少數派,將來你是什麼人是未知的。或者假定就是一群幽靈,你們在製定憲法,然後馬上就要投胎,你就不知道你投胎到什麼狀態。
羅爾斯提出,一定要有這樣的一個預設,那麼,製定出的製度才能夠合乎公平正義。
那麼下麵我來髮揮一下,我認爲,一個憲法的製度,在細節上講,合乎“無知的麵紗”原則,它應該:
尊重少數派,讓少數派有機會參與決策。否則如果一個群體永遠是少數派,它永遠就是排除在決策之外,這公平嗎?這是不公平的。如果有機會參與,它雖然不能主導,它至少可以參與。所以比例代表製有好處,它能夠讓一些少數派獲得起碼的一些代表,參與議會的討論甚至決策。
還有一點,保障弱勢群體的髮展機會和文化存續。比如説一些少數民族,一些原住民,他們永遠是弱勢的,永遠不可能翻盤,那麼你難道就要忽視他們嗎?這是不應該的,要保障他們。因爲“無知的麵紗”,你不知道你自己會是什麼樣一個姿態、什麼樣一個地位。
同時,避免少數派通過政治勒索獲得大權。這是我個人的觀點,因爲權力和代表性應該是成比例的,如果它就是少數派,它的權力不要太大,是不是?所以説,像我提到在以色列因爲小黨太多,大黨難以形成多數派來執政,這個時候就會出現“造王者”現象,它拉攏小黨的時候開出太多的承諾,讓小黨得到太大的權力。這個,我認爲儘量要遏製。不能完全杜絶,但是遏製是有好處的。大家是否同意?
這是羅爾斯的《正義論》的原則。羅爾斯最先把這樣一個“無知的麵紗”的原則總結了出來,後來大家去考察過去的故紙堆,髮現有別的學者也曾經提出過類似的概唸,但沒有如此精妙的總結出來,所以形成世界範圍的強大的影響力的是羅爾斯的這部著作。1971年他一舉成名,出版了《正義論》,出版了之後,“無知的麵紗”或者“無知之幕”這個原則基本上被各界認爲是公理,必須如此才是公平正義的,大家認爲是不是?
【聽衆】他這個“無知的麵紗”,具體是指在製定法律的時候的一種思考方式,如何去製定法律的一種指導的思想。
製定規則時的思考方式,是這個意思。
【聽衆】我剛才聽你講的時候我就覺得它有一個好處就是,它會讓這些人製定法律的時候假設一個少數派或者是弱勢派的輪流性,它會讓你設想,你在這個問題上可能是多數派,可是你要不要忘記喔,在另外一個問題上你可能會淪爲少數派,這樣你在製定法律的時候就會非常現實的,因爲爲了保証自己的利益而去保証別的方麵的少數者的利益。
對,這個是一個思維方式的調整,讓大家能夠更加全麵的看待這個問題。
【聽衆】對,爲了保護自己而去保護別人。
對,所以説羅爾斯的貢獻非常的巨大。
但是,羅爾斯這部大部頭的《正義論》之中,核心的論點是“無知的麵紗”,他還有一個推論,這個推論卻是遭緻了爭議。這個推論不涉及憲法,是涉及福利政策,一個國家的稅收和福利的再分配在多大的程度上是正當的。
羅爾斯提出“最大化最小值”,他是利用“無知的麵紗”——羅爾斯是一個極度內向的人,沉默寡言,他的所有的東西基本上都是自己一個人想出來的,不跟人討論的——他自己做了思維的實驗,認爲如果有一個“無知的麵紗”,你不知道將來你是掙錢多,交稅的,還是掙錢少,不交稅、拿福利的,那麼這個情況下大家來製定稅收和福利政策,應該收稅增加、增加,增加到什麼程度呢?增加到如果你收稅再高,那麼最弱勢者拿到的福利就開始減少了,就等於變成了高收入者不願意再掙更多的錢了,最後反而是國家的這種創新能力和財富創造能力下降了,到這個時候你才停下來,那麼這樣的話他認爲是正當的。
大家聽一聽這個,是不是有點奇怪,“最大化最小值”,是不是有點極端了?
大家認爲,如果我現在問大家,稅收和福利政策應該如何製定,你們會不會選擇“最大化最小值”?似乎不會。這個恰恰是羅爾斯的一個局限,因爲羅爾斯首先是極度內向,不跟人討論,也不做實地的調查研究;其次是羅爾斯過度注重這種理性,算算數,他算出來到什麼程度,如果説是能夠再多收稅收,那麼福利還可以再增多一些,那接着多收,一直到不能再增加爲止。
但是,“無知的麵紗”作爲一個條件,給了很多人説出來,找很多人給他們一個調查,問:你們知道“無知的麵紗”,那麼你們來製定稅收福利政策,你們選擇什麼樣的政策?他們來討論,討論來討論去,大部分的受訪者選擇的是保底基礎上的自由競爭。福利是要保底的,並不是要最大化的。大部分的人雖然知道自己有可能是將來要吃福利的,仍然認爲保底就可以了,不是把福利最大化。爲什麼?因爲涉及了人的內心的一種感情的問題,大部分人對不勞而獲是有反感的,所以説福利是一個實在不行了再給的東西,對大部分人而言。所以説,最後的結果就是保底。這樣的一種研究結果是經過調查的,而不是羅爾斯一個人的思想實驗。
我們也可以想象得到,人嘛,都是具有局限性的,像羅爾斯那樣的思想家,他的一個出髮點提出得很好,但他推出的結論卻是比較離譜的。
儒家理想終於能夠實現?
那麼下麵我來講:走向公平正義,如果實現憲政的話,儒家的理想是不是終於能夠實現?
儒家的理想是什麼?儒家兩千年來,一直有這樣一個“王道”或者説和諧社會的理想,有這樣一個“大道之行也天下爲公”的理想,是不是可以通過憲政來實現?
這個很重要。儒家在中國兩千多年的專製時期,一直具有一種嚴重的認知失調,心中的社會理想,包括君主口口聲聲聲稱自己認同的這種儒家的道德理想,在現實政治中永遠是不存在的。
有一位新儒家的學者就提出一個“新外王”的説法。他提出,儒家過去爲什麼實現不了它的理想,王道不能推行,因爲他髮現從儒家的“內聖”不能直通“外王”。怎麼樣可以達到在外推行王道?通過民主憲政彌補這個缺環。
在儒家的經典之中,有格物、緻知、修身、齊家、治國、平天下,就是“修齊治平”這個説法。這位學者叫牟宗三,他提出,“修齊治平”之間存在缺環。你修身齊家達到“內聖”,是否就可以對外推行王道? “外王”不是當王,是推行王道——確實有一個嚴重的缺環。你哪怕是修身齊家,你內心非常的高尚,你不能保証你能夠治國平天下。那麼民主憲政來自西方,它填補了儒家理想之中的這個缺環,讓儒家的理想能夠實現。
在這裡順便展開,這是我的展開:牟宗三提出“新外王”,那麼“新外王”對應着“新內聖”。儒家講究修養,講究“內聖”,但是我們看儒家缺了什麼?在現代的社會,如果我們考察西方社會,他們的公民美德和儒家傳統的這種“內聖”的規範,相比之下,我們就會髮現,現代社會對公民美德有更多的要求。
麵對這樣一種憲政民主社會的要求,“新內聖”需要的是什麼?
我認爲首先是需要尊重自由,尤其是尊重他人的自由。中國古代的傳統文化的一個欠缺,就是對待權利、尤其是別人的權利不夠尊重,比較漠視。這一點是在憲政民主的社會一定是要樹立的,這是儒家的傳統所不能夠提供的。
另外,尊重規則。這一點,我倒認爲不一定能夠歸咎於儒家。在中國古代,規則非常多,從商鞅變法開始,從秦朝開始,就有非常龐大的法條體繫。但是我們要考慮,中國古代的這種法條體繫和現代的法律有什麼區別?區別在於,中國古代的這些都是由國家來強行頒佈的,不是老百姓,甚至都沒有貴族的參與。這是由統治者強行施加於人民的。所以説,這樣一種強加的規則,在人民看來,有沒有真正的一種髮自內心的動力去遵守?沒有的,是靠國家的強力去強迫遵守。在這個情況下,難免會讓中國的老百姓天長日久養成一種習慣,就是千方百計去尋求這種規則中存在的空子去鑽。如果這個規則是人民的民意通過民主的途徑的體現,那麼這種規則能夠更加得到人民的尊重,這樣的話,鑽空子的行爲可能就會相應的少一些。但是,由於中國古代兩千年的秦製國家,導緻了看到規則就要想方設法找空子來鑽這樣一種習性可以説在中國是深入人心的。這一點雖然不能歸咎於儒家,但是我們要明白這是中國傳統的一部分。那麼我們要清醒的認識到,尊重規則,尤其是在一個憲政民主的社會通過民意製定的規則,是公民美德的一部分,應當讓我們注意。
下麵還有一點,就是我們需要對人性的局限有清醒的認識。不但要認識別人的人性局限,還要對自己的人性局限有自知之明。
這個時候考慮“內聖”兩個字,“內聖”真的是一個人可以達到聖人的級別,就沒有缺陷了嗎?不是這樣的。如果説這兩個字有誤導,那麼我們現在就可以清醒的認識到,由於人性的局限,人是不可能不犯錯誤的。所以説,清醒的認識人性,也就能夠有助於我們獲得這種必要的自知之明。
我們知道我們自己不可能百分之百沒有錯誤,在這個情況下引出的新的“內聖”的要求,或者説公民美德,就包括尊重反對派。哪怕我們現在觀點不一樣,但是我因爲清醒的認識到我自己不可能十全十美,每一個人都是有局限的,那麼這個情況下就不要對反對派勢不兩立、不共戴天。與反對派保持一種良好的工作關繫,有時候不但讓我們的政治行爲能夠運轉得更加順暢,還有助於我們慢慢調整自己的看法和各種主張。也就是説,有助於我們進一步完善自己。而且,隨着時代背景的變化,有可能當下的自己就是過去的自己的反對派,對不對?所以説我們更加有必要尊重當下的反對派。
我們清醒的認識到自己的局限,也就不會自大;同時我們認識到每一個人都有局限,那麼我們也就不會去盲從哪些領袖,是不是?
這些,我認爲都是屬於現在的公民美德的要求的一部分。我們姑且把這些儒家傳統的美德所不能包括的稱作“新內聖”,可不可以呢?
【聽衆】這個“新內聖”跟“新外王”我覺得也不能必然的推出來。一個人他內心尊重自由,尊重反對派,也尊重規則,尊重這一切,但並不代表他能夠把這些東西推向那個……
對,仍然是這樣講,就是“內聖”“外王”之間還是缺少一個製度框架,這個製度框架就是民主憲政。
牟宗三的原始論述之中,沒有提出“憲政”兩個字,但是他強調了對民意的限製,這個非常重要。如果隻強調民主但不強調對民意需要有一些限製,那麼這就可能會淪爲多數人的暴政。但是牟宗三因爲強調了民意也經常是靠不住的,也是需要有限製的,所以大家知道牟宗三沒有明説的這種民主就是西方意義的憲政民主。所以説,牟宗三的“新外王”理論就是指用民主憲政來填補“內聖”與“外王”之間的缺環。
這個“新內聖”隻不過是爲民主憲政提供這樣一種價值基礎上的鋪墊。如果你是不尊重自由的——他人的自由,可不是自己的——,如果你不尊重反對派,也不尊重規則,那麼你去運行民主憲政恐怕是難以成功的。
有這樣一個説法叫做“徒法不足以自行”,有一部完備的憲法也不能保証一個國家可以實現憲政。那麼靠的是什麼?靠的,我相信,需要政治人物和公民能夠提昇自己的修養,靠的是在關鍵的曆史節點有一些關鍵的人物做出正確的選擇,靠的還有就是對憲政的這種基本價值,尤其是自由的價值,這樣一種髮自內心的認同。不光是自己的自由,還要尊重別人的自由。
結語:民主憲政不是深奧的道理,不是萬靈藥,是當務之急
我相信,到現在爲止,我講的憲政原理沒有一樣配得上“深奧”兩個字,是不是?這些都是非常淺顯的東西。甚至我可以這樣講:一個文盲,不會讀書冩字的文盲,他都能夠聽懂這些基本道理,隻是措辭大概需要換一些罷了,但道理都擺在這裡。民主憲政不是深奧的道理,隻不過大家平時不去想它罷了,對不對?
我相信,等到這些思想能夠自由傳播的時候,不會有太大的阻力。問題就是在於執行的過程之中,是不是掌握權力的人會抗拒對他的權力的限製,會有這樣一種威權化的傾向。
還有,我們看到在俄國,當年葉利欽時期俄國更加自由,但經濟很糟糕,那麼普京他經濟有了改善,但是他卻限製了俄國人的自由。經濟不髮生大的問題的話,那麼我相信大家都還是會有這樣的一種公益心來追求民主憲政的,但是經濟如果出現重大問題的時候,很難保証。
這個由不得我們,人都具有局限性。如果一個威權人士號稱自己能夠解決重大經濟問題,甚至真的做到了,如果一個威權人士號稱自己能夠解決民族麵臨的一個危機,那麼也許大部分老百姓還真的是會跟從他的。
所以説我在這兩個方麵不敢有樂觀,一個是經濟問題,一個是民族問題,這兩個方麵不敢樂觀。一個是涉及自己的基本的安身立命,另一個是涉及內心的情感。
這個民族情感,它再非理性,它是確實存在的。有一位英國思想家叫以塞亞·伯林——過去的五十年,全世界如果排前三位思想家,他是其中一個——他就在一九七幾年的時候冩文章提出:當今的世界,在西方世界之外,任何一項政治運動如果不與民族情感結盟,是不可能取得成功的。
所以説,這就是讓大家心中有這樣的一個警醒。我認爲,人涉及了感情的因素的時候,涉及了一種經濟的問題、安身立命的問題的時候,恐怕就不再是簡單的民主憲政的原則能夠解決了。
好的,那麼我還要插句話,就是民主憲政比較善於解決的是階級問題,西方國家的這種勞工階層和資産階層的矛盾通過民主憲政已經大幅度的化解了,已經不再是社會的主要問題了。現在美國的社會,主要問題就幾乎變成了身份政治,大家認爲是不是?身份政治恰恰也是民主憲政難以去有效解決的。
所以説,民主憲政並不是萬靈藥,在世界上還是存在着一些更加複雜的問題是它不能解決的。但是,可能有人認爲呢:“你看美國現在還是女權還不夠,男權這麼盛行,所以説民主憲政有個什麼用?沒用!”
我們首先應該解決民主憲政的問題啊,這個不解決的話,女權更加得不到申張啊。所以説,我相信還是有一個輕重緩急的,民主憲政是當務之急。
好的,還有什麼問題嗎?
謝謝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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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本文近四萬字之中大約四千七百字是在講座之後製作視頻時補入的。視頻語音藉助OpenAI Whisper轉爲文字,主講人逐字校對,剔除了一些無助於達意的口語,並且調整了一些不夠優化的措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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